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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数据行动计划》出炉 延长云端产业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07  来源:重庆政府网站  浏览次数:3450
(3)海量数据存储技术。研究大空间、快速度、高可用的基于服务架构的大数据存储体系结构以及开放网络存储资源的聚合方法等,提高数据存储系统的容错能力,提高数据的更新速率,进一步提高随机并发读写速率,满足大规模用户并发执行需求。

(4)数据预处理技术。研究大数据的提取、转换、清洗和集成等预处理技术,重点研究对分布式、异构化数据进行规格化、一致性处理技术,以及对流式数据的实时流式预处理技术,克服数据非标准化、欠准确和不完整等缺陷,提高数据质量,方便数据管理。

(5)新型数据挖掘和分析技术。研究新型数据仓库、机器学习、数据挖掘、索引查询、人工智能及图像视频等非结构化数据智能分析技术,提高对大数据隐藏价值的挖掘,为政府、企业决策提供重要支撑,为人们生活提供个性化服务。

(6)大数据信息安全技术。研究大数据环境中潜在的信息安全隐患和威胁,重点研究数据隐私保护、风险评估与预测、电子证据保全与分析等技术,为大数据应用提供信息安全保障。

(7)大数据关键设备技术。研究闪存、PCM等低功耗新型存储硬件技术,开发基于大数据应用的下一代移动通信终端、一体化数据存储处理服务器、软硬件设备一体化的大数据产品开发,提高大数据硬件设备研发水平。

2.推进建立标准规范。

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参与国内外大数据标准化工作,大力支持在数据安全、服务质量、体系架构、评估认证等方面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和应用标准。推进制定大数据采集、管理、交换等标准,明确收集数据的范围和格式、数据管理的权限和程序以及开放数据的内容、格式和访问方式等。

(四)强化信息基础设施。

推进全市通信骨干网络扩容升级,启动“国际信息港”建设工程,优化网络通信能力,提高通信网络质量,降低整体运营成本,健全网络通信服务保障体系,将我市打造成为全国信息交换枢纽,全球重要的“国际信息港”。加快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宽带中国”战略,打造“光网?无线宽带重庆”,加快3G、4G网络建设,大幅度扩大光纤网络、移动网络和无线局域网覆盖范围。到2015年,实现主城区重点场所和区域的无线网络全覆盖;全市城镇和农村人均接入宽带能力分别达到20M和4M;与国内主要城市的直达数据通道网络延迟力争小于30毫秒。

(五)完善大数据采集形成机制。

逐步完善大数据采集体系,建立政府和社会互动的大数据采集形成机制,通过政务数据公开共享,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公共组织等主动采集并开放数据,形成数据的大开放,为大数据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提供丰富的原材料。鼓励采用行政收集、网络获取、传感采集等多种方式,建立特定主题的基础数据库,持续收集、更新数据,并向社会开放。

(六)确保大数据信息安全。

探索制定面向政府信息采集和管控、敏感数据管理、数据质量、数据交换标准和规则、个人隐私等领域的大数据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明确大数据采集、使用、开放等环节涉及信息安全的范围、要求和责任,确保国家利益、社会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不受侵犯。以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为目标,加强安全测评、电子认证、应急防范等与大数据相关的信息安全基础性工作,加强大数据环境下信息安全认证体系建设,提升大数据产业的公信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在市云计算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大数据战略实施协同推进机制,制定全市大数据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协调重大问题,加强大数据应用服务的统计监测和公共平台监管,定期通报情况,及时总结经验。以重庆市云计算专家委员会为基础,适时增聘大数据领域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为全市云计算和大数据的技术及服务创新、产业发展及相关项目工程实施提供决策支持。

(二)强化信息资源共享。

积极引导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加快对大数据相关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行业数据采集与交换标准和规范。制定政务数据资源共享评价体系,积极推进全市各级政务网络间的数据共享与交换;鼓励科研机构加强对科研数据的采集和整理,降低数据资源共享门槛,提升研究效率;鼓励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针对特定领域采集数据资源,通过合理方式向社会开放共享,推进价值发现、深化商业智能。

(三)大力培育应用市场。

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将非核心的数据业务外包,推广使用大数据技术和标准,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优先采购在我市注册纳税的企业提供的大数据解决方案。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大数据产业,开展大数据采集整理、挖掘分析,尤其是对政务数据、公共服务领域数据的深加工和深挖掘。积极开展大数据服务试点工程和应用示范,对技术优势明显、市场前景广阔的大数据技术、解决方案以及利用价值高、内容完整的大数据库进行认定和资助。

(四)加强人才培育与引进。

以大数据领域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为载体,引进有关高端人才,对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鼓励研究型大学设立大数据专业研究生课程,培养新一代数据研究人员和工程师等高端人才。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联合职业培训机构,培养大数据产业化应用的中级人才。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合作,对大数据技术研发、市场推广、服务咨询等方面的人才进行岗位培训与职业教育。

(五)加强交流与合作。

支持信息服务骨干企业、科研机构联合国内外知名大数据企业或研究机构,成立“产学研用”一体的大数据专业研究院、实验室,开展大数据关键技术、解决方案等相关研究,共同推进研究成果市场化应用。每年举办一届中国(重庆)国际云计算博览会。通过各种招商平台,宣传和推介重庆市产业政策和投资环境,吸引国内外大数据服务供应商、解决方案提供商、硬件设备制造商落户重庆。

(六)落实产业政策扶持。

加大对市级大数据重点项目在项目核准、财税优惠、用地保障、电力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整合有关市级专项资金,设立重庆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对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市场化推广、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大数据标准规范制定、大数据外包服务等领域的重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大数据加工处理企业、大数据商业模式创新企业参加软件企业等资质认定。引导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大数据产业的投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提供贷款,拓宽大数据企业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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