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昨日公布,本市将建立行政审批要件库、大力推行电子报件、网上审批等,通过加快信息体系建设,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为企业减负。以往到不同部门办事同一证件要准备多个复印件的情况将得到改变。
为简政放权推动经济转型,本市将建立起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要件库,通过探索申请人电子身份认证办法,逐步推行电子报件。同时,通过逐步探索对申请人提供的审批要件实行唯一编码锁定,统一电子存档,实现各部门间共享共用。数据库实施后,本市申请人便可通过电子信息形式进行行政审批申报,不再使用纸介信息,将有效解决审批要件需多次重复提交的问题,削减申请人报件流程,加速实现部门之间的审批要件共享,破解信息“孤岛”,进而简化行政审批。
本市还将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统一标准和规范,该系统将汇集工商登记和机构代码“双重认证”信息,并建设覆盖本市全部法人单位的“法人库”,确保法人单位信息全面、准确、详实。通过确定唯一的“法人”代码,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等信息都将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通过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立的“天津市行政审批与行政服务数据中心”,还可与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对接,加快企业信息验证,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为提升本市行政审批信息化水平,本市将进一步开发全市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市、区县和街道乡镇三级行政服务中心,将依托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进一步增强网上信息服务和办事功能,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实行“一屏通”服务。进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服务事项,凡形式审查能在网上申报办理的,都将通过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