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后发地区,河南现代化面临着农耕文化积淀深厚、市场竞争激烈、土地约束趋紧等现实约束条件。只有通过加快城镇化进程,才能更好地用现代城市理念来破解农耕与乡村文化传统,为现代化开辟道路;只有通过提升各级城镇的功能和品位,促进要素的集聚,才能在全球化的竞争格局中积累优势,抓住发展机遇;只有通过加快农民进城与社区化改造,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协调发展,才能破解土地约束趋紧的难题。另一方面,为避免重走传统发展道路所走的弯路,河南的城镇化强调规划先行与科学城镇体系的构建,力争城市有序发展;更强调社区化改造与全面城镇化,实现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协同转变。因此,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战略是河南审时度势,结合自身优势与市场格局、宏观政策环境变化,所选择的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与区域特征的现代化之路,具有巨大的创新价值。
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有助于破解保粮食安全和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之间的矛盾
粮食安全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我国粮食安全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成为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严格保护耕地成为保障粮食安全的必然选择。而从全球产业发展的规律来看,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离不开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在整个产业体系中,以农业为主体的第一产业的比重总是不断的下降的。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道路,是后进地区发展的必然要求。如何破解粮食安全与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矛盾,成为后发地区需要解决的问题。
河南提出的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正是着眼于破解保粮食安全和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之间矛盾的创新之举。其创新价值的一个重要体现就在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发展过程中通过优化利用农村建设用地,破解半城镇化造成的农民工在城市与农村双重占地困境。通过推进新型城镇化,引领农村居民真正融入城市,将原有的农村建设用地开发成农业生产用地,保证在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过程中,农业用地不仅不减少,还有可能小幅度地增加;通过农业用地有效流转,实现农业经营的规模化和产业化,从而保证粮食产量不仅不减少,还将会明显增加。
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找到了在现有制度约束下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方法
我国的土地制度规定了土地归国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实中土地使用权出让一级市场完全由国家掌握。因此,土地资源的配置方式基本上由政府控制。这种土地资源的配置方式并非由市场价格机制来完成,其根本原因在于公有制条件下的土地资源,必须在国家控制下进行利用,以保护稀缺的土地资源。但是政府直接配置土地资源的利用也存在着弊端,其中重要的一个弊端在于:不同土地利用方向的土地资源价差巨大,从而激励部分个人和企业铤而走险,私自变更土地利用方向,不利于保护耕地,也不利于土地资源的有效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的利用价值主要在于土地的区位,农业用地的主要价值在于土地的肥力。价值的不同形成机制要求不同利用方向的土地资源应当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现实状况可以有效地流动与转换,但目前的这种配置方式却无法解决这一问题。土地作为特殊的商品,必然趋向市场化,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而且以市场方式配置土地资源能够真实的反映土地使用的实际成本,用地主体根据市场价格水平的高低选择适合自身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活动的区位,对于协调各地用地主体的利益关系较为有效。
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的创新就是,在现有制度框架中积极探索发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更大效用,形成土地资源在政府控制下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具体的创新在于:现有的“增减挂钩”政策限定于一县之内,河南目前的改革措施将增减挂钩政策扩大至地级市,最终的政策方向将扩大至全省。一旦在较大的平台上实现了这种增减挂钩,那么土地利用方向的调整将会在全省平台上进行。不同用地单位(可以是地方政府,也可以是企业)在利用这项政策的时候,必定存在着跨地域的配置,更加有利于稀缺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另外,全省统一的增减挂钩平台必定会形成不同地方政府之间的交易和补偿机制。这种交易和补偿机制最终会形成土地资源利用方向变更的价格信号,从而给土地利用加上了预算硬约束,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价格体系的形成,达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目的。
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找到了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发展的有效途径
传统城镇化和工业化道路,导致了半城镇化的困境。大量农民工难以融入城镇,形成大规模的跨地流动。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是农民工从欠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的根本动因,而发达地区城市有限的承载力导致了农民工不能真正地融入城市。这种半城镇化使经济社会发展部分地抛弃了为发达地区做出巨大贡献的农民工群体,使他们不得不每年辗转往返于城市与乡村之间,不但加剧了城乡二元结构,也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