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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出台政策加快信息化发展促进信息消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16  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511
14.全面推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和应用。进一步完善清远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平台数据共享、交换等功能,拓展应用示范系统建设。全面启动全市、各县(市、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英德市、阳山县2014年6月底之前完成,其他县(市、区)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到2016年,建成现势性强、多源丰富的地理信息数据库,实现省市县三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五)提升民生领域信息服务水平。

15.推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推进优质教育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建设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施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2014年年底全市中小学100%接入基础教育专网(校校通)。到2016年,100%的班级配备多媒体互动教学平台,实现数字教育资源“班班通”。建成省、市、县一体化数字化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初中以上学校实现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应用实现市、县、校三级电子公文交换,一站式学生学习档案管理,提升远程教育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6.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快全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连州市、清城区、英德市先行,继续完善区域医疗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推广远程医疗和健康管理、医疗咨询、预约诊疗服务。其余各县陆续规划和逐步建设。不断推进养老机构、社区、家政、医疗护理机构协同信息服务。到2016年,建成全市统一的医疗资源共享、系统互通平台。(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局)

17.加快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社会保障卡为抓手,紧扣一条主线、加快两个统一、推进三个联网、实现四个功能、做到五个网上。即以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为核心主线,充分发挥“一卡通”的带动作用,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业务信息化建设;整合原人才人事、劳动保障两个领域分散建设的信息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的信息化平台、统一的数据中心;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内部联网、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其他部门联网、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与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联网;实现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决策支持、监督管理四项功能;做到数据网上传输、业务网上办理、统计网上生成、公文网上流转、会议网上召开。到2016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8.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支持网络运营服务商提高网络覆盖面,进一步降低单位带宽资费,深化宽带业务在全面深入应用,为市民提供衣、食、住、行、购、娱等日常生活所需的信息服务。鼓励信息产品和服务提供商,为不同人群提供差别化的产品和服务,促进信息消费。推动公共场所免费无线网络建设,公益类公共场所部分,如公园绿地、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等热点,由企业建设运维,政府购买服务。对商业场所部分,引导运营商和市场主体采用各种模式建设。鼓励电信运营商与市场主体单位合作,采用“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行为、企业为主”等模式,对人流密集、窗口功能突出的旅游景区、重点街区、商业中心等重要公共场所实现无线局域网覆盖,为公众提供更广泛的免费服务。(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工作领导和统筹规划。加强全市信息化工作统筹协调,各地要把发展信息化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实市农村信息化联席会议制度。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推进信息化发展的合力。对重点民生领域信息资源开发开放与共享进行统筹规划安排,消除壁垒,提供更多便民信息服务。修订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规范电子政务项目建设,促进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从2014年开始,各县(市、区)要加强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理顺信息化管理和工作机制。建立运转顺畅、协调有力、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管理和工作体制。加快研究市、县两级信息化主管部门科(股)室设置、人员编制及技术支撑机构等问题,在市、县两级公安、教育、卫生等信息化工作任务较重的职能部门中设立信息化行政科(股)室,建立与任务、发展形势相适应的机构队伍。把市电子政务中心、市信息化装备办公室和各县(市、区)的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纳入参公管理或比照公务员核定待遇。在2014年年底前,全市组建成立既懂信息技术又熟悉机关业务工作的专业化队伍,确保满足电子政务建设维护、两化融合和社会信息化推进的实际需要。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省的项目和资金支持。设立市、县两级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电子商务专项。各县(市、区)每年安排一定财力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信息化应用投入。鼓励采取“政府投入一点、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优惠一点、使用单位出资一点”的方式,推进信息在偏远山区、公益机构和特殊群体普及应用。

(四)加大信息基础设施支持力度。出台《宽带设施普及提速实施意见》,制定有效措施,解决信息基础设施的“选址难、建站难、建管道慢”的问题和困难。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促进共建共享。住建、规划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通信设施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杜绝开发商、物业公司和房屋管理单位签订排他性协议、强行收取入场费等不合理费用、限制电信(包括广电网络)企业公平接入、限制用户选择权等不合理不合法行为。

(五)加强良好环境建设。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对信息化工作的认识,引导企业树立向信息化要效益、用信息化谋发展的信心。落实好人才引进有关政策,为企业信息化提供人才保障。提高居民对信息消费的认知,引导和培育信息消费需求。以先进文化引导信息消费,为广大群众提供喜闻乐见的信息消费产品,让市民从信息消费中获得乐趣和便利。加强信息安全意识普及教育。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

附件
加快信息化发展促进信息消费重点项目表(2014-2016年)

09-57-42-7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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