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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05  来源:贵州日报  浏览次数:1059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网站安全、高效运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要求各地、各部门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网站安全、高效运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要求各地、各部门遵照执行。

办法要求,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要以公众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遵循“统筹规划,服务优先,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网站,促进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效率的提升。

办法提出,省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要以公众为中心,并具有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等内容和功能。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处应当根据贵州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公众需求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结合网站运行情况,及时做好网站栏目规划,对功能、内容和形式进行调整和完善。

办法规定,省政府门户网站应当及时更新、发布贵州概况,省政府机构设置、省政府领导简介及人事任免,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信息。

办法要求,省政府门户网站应对公众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提交的涉及各责任单位的咨询、意见、建议和投诉信件及时处理,咨询类信件应在2至3个工作日给予回复;意见、建议和投诉类信件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给予回复,对需要调查核实而不能当即回复的,应在2至3个工作日给予受理告知,15个工作日办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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