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17日发出关于数字福建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6年建成全省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到2020年全省智慧化应用体系建成。
我省将整合公安、交通、城管、运营商等视频信息,实现城市可视化管理;建设全省位置信息公共平台,统筹满足位置应用需要。政务网上办理成为主流方式,到2018年网下办理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实现光纤网络基本覆盖城市家庭,终端接入带宽达50M以上,50%家庭达到100Mbps,实现WLAN基本覆盖城市公共区域;提供统一的身份认证和数据签名服务,为数据电文提供可靠性认证服务。我省还将构建智慧城市统一的服务交付平台,为应用提供身份识别、信息聚合推送、权限管理等服务。
推进口岸“单一窗口”管理,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建设两岸证书交换互认平台、口岸信息共享查验平台,以及货物船舶通关联检系统等;建设智能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山海一体、连接闽台的物流平台;设立互联网创业孵化器,形成“闽台网络信息创新圈”。
确立电子文件作为法定办事依据,建立网上协同、网下协作、双空间高度融合、服务标准一致的城市管理运行新模式。
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管理平台和大气环境质量检测预警平台,实现自动化实时监测预警。
发展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水务,建设智慧旅游平台。
建设健康远程监护平台、智慧医疗系统、公共卫生预测预警系统、居民健康系统等,建设基于可穿戴技术的智能健康服务平台,利用物联网、远程视频、仿生学等技术实现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建设教育服务云平台,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建设楼宇智能化系统,实现建筑设施、设备、节能、安全的智慧化管控;建设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推行“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同”业务模式,方便居民办事;发展智能居家,建设区域数字家庭云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