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指出要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城市发展的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利用,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使之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此外,规划还就智慧城市建设制定了具体目标及策略,至此,我国智慧城市从概念导入期正式进入推进期。
作为一种新型城市形态,智慧城市的“新”主要表现在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城市建设水平,但在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运行模式下,我国智慧城市信息资源开发进展缓慢,极大降低了城市建设发展水平。
究其原因,是数据开放未得到应有重视以及开放方式不得当,关键性的政府数据资源价值未有效开发,造成我国在数据开发利用方面的水平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
针对政府和企业两大不同建设主体,应采取不同的的应对策略。政府方面,首先,应制定政府间信息资源管理及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其次,建立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将企业及社会研究机构纳入政府数据平台体系,让信息资源发挥更大价值。我们知道,包括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在内的基础数据库建设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也是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支撑点,政府在这方面更应发力。
由于企业主要负责智慧城市建设的技术领域,因此加强大数据开发应用技术、深挖数据价值技术是企业的主要任务。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智慧城市过度依赖政府,政府是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投资者,导致多数企业将政府作为“金主”,过分看重政府的建设观念。未来,企业需要根据智慧城市实际需求而非以政府需求为导向,来提高自身的应用系统开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