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创新是推进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核心力量。我国工业大而不强的核心是创新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一是创新投入不足,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体现不够。2011年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仅为0.93%,远低于跨国公司3%-5%的平均水平。二是创新成果少,技术对外依存度高。2011年我国申请国际专利合约数量相当于美国的1/3,创新成果少导致我国在高端装备、关键设备和关键元器件等方面严重依赖进口,95%的高档数控机床、85%的集成电路依赖进口。三是创新成果转化效率低,产学研用结合不够。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还不足10%,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到5%,而发达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率高达40%-50%。
分析工业创新能力不足的根源,制度环境建设滞后是重要因素,具体包括:一是鼓励企业创新的政策落实不到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门槛高、工业企业受惠面小,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政策执行难度大、程序繁琐。二是缺乏吸引社会资本支持创新的良好机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公司、创业投资企业等发展滞后,现行证券管理体制不能满足互联网服务、电子商务等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需求。三是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体系不健全,特别是支撑创新的公共服务、公共平台不足。四是缺乏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和制度环境,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任期制、国家投资项目审计等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到二○二○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实践证明,花钱买不来关键核心技术,我们必须下大力气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转变。
(一)加强鼓励创新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建设。按照行业发展特点设定差别化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简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审核程序。建立健全直接融资市场体系,支持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进一步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的实施力度,支持科技银行发展。
(二)加快形成小微企业、大中企业、科研院所共同构成的技术创新“多级火箭助推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建立各类研发机构,并鼓励企业研发机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和承担国家科研任务。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引导创新主体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的新型研发组织发展。
(三)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继续实施“核高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大型飞机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突破一批技术瓶颈,力争在先进制造、信息网络、系统软件等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集中支持深海探采工程装备、基于机器人的自动化成形与加工装备、高精重型数控工作母机和特种加工机床等重点装备研发和产业化,促进装备制造业振兴发展。
(四)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和共性技术开发。围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重点领域,以发展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四基”为目标,集中力量实施一批工程化、产业化和公共服务平台示范项目,组织企业、科研院所开展“一条龙”攻关,努力解决行业共性技术研发难题,推动工业基础能力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