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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仁斌:启动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 构建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体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1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   浏览次数:52419
核心提示: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信湖南公司总经理廖仁斌接受记者专访时说。连续两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廖仁斌将“思考行业如何更好地服务民生、心系行业自身科学发展”作为自己的履职信念。2008年的全国两会,廖仁斌率先提出了国家宽带战略的相关建议,此后每年他都呼吁,直到2013年“宽带中国”战略出台。今年全国两会,廖仁斌在全面细致调研的基础上,重点提出了启动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构建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体系等建议。
  • 研究领域:大数据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向深化改革要动力,这对于我们行业发展和信息化服务具有重要的指引意义。”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信湖南公司总经理廖仁斌接受记者专访时说。连续两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廖仁斌将“思考行业如何更好地服务民生、心系行业自身科学发展”作为自己的履职信念。2008年的全国两会,廖仁斌率先提出了国家宽带战略的相关建议,此后每年他都呼吁,直到2013年“宽带中国”战略出台。今年全国两会,廖仁斌在全面细致调研的基础上,重点提出了启动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构建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体系等建议。

制定实施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 有望在此领域问鼎诺贝尔奖项

“预计到2020 年,中国产生的数据总量将超过8.5ZB,是2013年的10倍,一个大规模生产、分享和应用数据的崭新时代正在到来。”廖仁斌告诉记者,由海量信息构成的大数据,正在深刻改变我们的生活、工作和思维,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作为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大数据对未来信息产业发展乃至国家安全也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廖仁斌建议尽快在国家层面启动大数据发展战略,加大对大数据的研究投入和相关产业扶持,加速推进重要领域的大数据应用,更好地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第一,迅速制定和实施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行动计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大数据产业的发展目标、发展策略、发展布局和重点。中国作为数据大国、人口资源大国,也是目前世界上最具活力的经济体之一,通过持续加大对大数据的基础研究与应用投入,很有可能在这一领域领跑全球,问鼎诺贝尔奖项。

第二,构建国家级大数据标准化体系。在国家层面建立专门的数据治理机构来统筹数据治理工作,重点聚焦于数据定义的一致性以及数据的质量。制定和完善大数据采集、管理、公开、应用的标准化体系,打破地区和部门的数据壁垒,最大限度实现大数据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

第三,建立政府和社会联动的大数据形成机制。开展“数据开放”试点工程,让数据自由地流动起来,催生创新。尽快统筹建设政府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为公众提供数据下载、应用等多项服务,以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来带动整个数据资源的开放开发。

第四,推进大数据在重要领域的应用示范。面向能源、金融、电信等行业,发展数据监测、商业决策、数据分析等软硬件一体化的行业应用解决方案;面向城镇化建设与民生需求,加快推动大数据在城市建设、生活服务领域的应用;对高科技领域数据进行深度加工,建立基于不同行业领域的专题数据库,提供内容增值服务;推进政府及大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提升基于大数据的公共服务能力。

第五,鼓励和扶持基于数据的创新与创业。构建大数据良性生态环境,制定支持政策,形成行业联盟,广泛激发和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如拨款支持大数据开源社区、程序员协会等民间组织建设,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有效嫁接。

第六,加快大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立法。尽快制定“信息保护法”和“信息公开法”,既要鼓励面向群体并且服务于社会的数据挖掘,又要防止针对个体侵犯隐私的行为;既要提倡数据共享又要防止数据被滥用,同时必须高度重视信息泄密的风险。

第七,倡导科学理性的数据文化。将大数据知识纳入到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常规培训体系之中,力争在全社会形成“用数据来说话、用数据来管理、用数据来决策、用数据来创新”的文化氛围与时代特征。

加快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立法 建立综合监管和应急处置体系

廖仁斌告诉记者,当前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形势较为严峻,360安全中心发布的2013年中国手机安全状况的数据显示:全年Android平台新增恶意程序样本67.1万个,较2012年增长4.4倍;用户感染恶意程序9747万人次,较2012年增长88.3%。移动互联网开放、快捷和较为复杂的生态产业链条决定其面临更多的信息安全威胁,目前移动互联网法律体系还不健全,监管不规范,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的技术防范体系还不完备。廖仁斌认为迫切需要站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权益的战略高度,加快构建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体系。他提出了四条具体建议:

一是加快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立法工作。建议由国家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法律专家、移动互联网领域资深人士和科研机构到各类移动互联网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建立公民对移动互联网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通道。尽快出台国家层面的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法律,既可以综合立法,将移动互联网法律内容纳入《电信法》、《信息保护法》等,也可以单独立法出台《移动互联网法》。

二是加大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监管力度和处置力度,在国家层面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移动互联网监管专门机构,形成“事前综合防范、事中有效监测、事后及时溯源”的综合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在国家层面建立移动互联网安全认证和准入制度,进行统一规范的信息安全评估、审核和认证。建立网络运营商、终端生产商、应用服务商的信息安全保证金制度,以经济手段促进其改善和弥补网络运营模式、终端安全模式、业务应用模式等存在的安全性漏洞。

三是尽快把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自主创新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高度予以推进实施,将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纳入高校基础教学课程体系,重点扶持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自主研发创新企业。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实施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推动移动互联网安全产业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升级转型。

四是广泛宣传移动互联网安全知识,提高公民信息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责任自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科学、规范、准确表述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建议将“电信诈骗”科学规范为“网络诈骗”或“信息诈骗”,以帮助民众对利用各种通信网络和工具进行诈骗的犯罪行为提高认识与甄别能力,从而有效防范此类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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