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已在2013年第7次柳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9月下旬,柳州市政府印发实施该《规划》。根据《规划》,到2015年,柳州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结构将得到改善,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58%以上,出生缺陷发生率持续下降。
全面实施出生实名登记制度
“十二五”时期,柳州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老龄化加速等人口结构性矛盾日渐突出。预计到2015年,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58.57万人,年均净增2.1万人,人口老龄化比例达14.43%以上。
《规划》提出的人口结构目标,是出生人口性别比结构得到改善,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0以下。应对人口老龄化能力继续提高,老龄化服务事业产业快速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达到30张。
按照《规划》,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制定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强化卫生、人口计生、药监、公安等部门联动机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对“两非”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出生统计监测体系,全面实施出生实名登记制度,落实出生人口信息共享机制。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规划》提出,到2015年,柳州市的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58%以上。人口更多集聚于中心城市和适宜开发的区域,禁止开发的区域和生态保护区人口总量明显下降,人口空间分布更趋于合理,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大体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为此,柳州市将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制定实施城市发展主体功能区规划,构建完善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县城和重点镇为支撑,构建“一圈一带二走廊”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形成以大带小、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特色鲜明的现代城镇体系,引导人口向新城区、卫星城镇集聚,形成老城区、新城区、卫星城镇与中小城镇之间合理的人口梯度分布,加快构筑开放互补、有序流动、均衡发展的人口空间布局。
加快推进城镇化。推进户籍管理改革,逐步实现由户籍登记向居住登记转变。完善户籍准入政策体系,适当放宽外来人口落户城镇的条件,把有合法稳定住所、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以上的农民工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优先解决举家迁移的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工的落户问题。
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各乡镇(街道)、村(居)全面设立流动人口登记办证点,在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建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项措施的配套机制和经费保障,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计划生育、公共卫生、法律援助、住房等方面享有均等化服务。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十二五”时期,柳州市面临着人口总体素质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求的难题。“十一五”期间,全市每年新增先天残疾儿童1000多名,残疾人口约占总人口6.34%。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值仍然不高,引领、支撑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各级各类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和农村实用人才仍十分短缺,现有人才结构与城市发展定位存在差距,将有可能成为制约生产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瓶颈。
为解决这一难题,规划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推进以出生缺陷综合干预工程和地中海贫血预防为重点的“优生促进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提高人口文化素质。协同发展早期教育和幼儿教育,满足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需求。鼓励发展社会力量办学和提供教育培训。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建设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和农村实用人才等6支人才队伍,重视创新创业、区域合作、非公经济、贫困县、高校毕业生、经济园区、城镇化及其他等八类人才资源的开发,构筑有柳州特色的人才高地;实施“百名优才”引进、外向型人才开发、新型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等人才发展十大工程,重视培养具有世界前沿水平的学科带头人,普遍提高全体劳动者的科学素养和劳动技能,提升人才开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