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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暗藏巨大金融风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浏览次数:1320
核心提示:城镇化几乎是将农村房地产重新再建一遍,这无疑对经济有拉动作用,但投入其中的金融机构有可能因为城镇化“卖地模式”而套牢。
城镇化几乎是将农村房地产重新再建一遍,这无疑对经济有拉动作用,但投入其中的金融机构有可能因为城镇化“卖地模式”而套牢。

城镇化不仅要建小区,还要新建道路、科教文卫等公共设施,无疑需要巨大资金。有报道称中国城镇化需40万亿投资,仅就目前各地已公布的数据而言,全国各省、市、区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已逾20万亿元,其中四川省为4.3万亿元、贵州省为1.7万亿元、广西为1.5万亿元、江西省为6694亿元、广东省为7869亿元、云南省为3770.55亿元。

我国城镇化水平刚过50%,但还未城镇化的多是经济基础本身就不好的地区,这些地区税收本来就少,政府多是吃饭财政,维持日常开支后所剩无几。建设一个新型社区动辄几亿元,显然要靠其他途径筹集资金,银行等金融机构成为求助对象。

今年2月份,中国农业银行与湖北省政府签署备忘录,未来5年农业银行将向湖北省城镇化建设及相关产业提供不少于1000亿元人民币意向性信用额度。搜索各地新闻,普遍都有银行为城镇化提供融资的报道。而在政府鼓励下,银行也热衷为城镇化放贷。银监会日前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城镇化建设融资。不仅大银行、股份制银行普遍开展城镇化融资服务,城市商业银行也都投身其中。

想了解城镇化融资风险,还需要先了解我国城镇化模式。

城镇化较为普遍的表现形式是将几个村庄居民聚集在新型农村社区,从平房住进楼房,节省出来的宅基地实行返耕,或者建成工业用地。而节省出来的土地,为政府开展城镇化提供了腾挪空间。由于有18亿亩耕地红线,地方政府需要土地发展,土地也为地方政府提供了大量财政收入。

目前来看,城镇化的开发主体有以下几种:村民自建,开发商代建,乡镇政府统一建设,用地企业代建。不管什么模式,都是以卖地为核心。一些开发商以极低价格拿到土地,在满足本村村民居住之外,剩余的楼房出售给其他村民收回资金并盈利。有些用地企业投入其中,则是为了谋取工厂用地。

而更普遍的方式是,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为城镇化银行融资,提前为村民新建新型社区,待村民入住之后,将节省出来的用地指标,平移到城市周郊。经此平移,偏远地区几万元一亩的土地变成了城郊百万元的价格。而此前为城镇化建设所投入的资金,则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收回。

这种平移魔术已有政策支撑,但是这种方式有个致命硬伤,即中间环节过多,需要和村民就搬迁补偿进行谈判。目前看来,如果当地靠近城市,或者有旅游等特殊资源,则土地价格较高,可以给予村民更多补偿,则谈判进展较为顺利,如果是在普通乡村,政府或开发商很难拿出让村民满意的补偿标准吸引村民搬进新宅。

不少地方政府为了推进城镇化建设,采取边建设边和村民做工作的政策,有些新楼盘已建成,而老村庄却因村民分歧迟迟难以拆除。这种情况就不是节省土地资源,而是浪费土地,同时卖地模式也就无法向下进行,银行巨额融资就会套牢在融资平台中。在巨大资金压力下,如果政府想有所改变,暴力拆迁必然出现。

 
关键词: 城镇化 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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