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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理桥:智慧城市创建工作应关注的几个方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28  来源:《经济》  浏览次数:2269
核心提示:在整个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国家政策目标下,智慧城市是推进“四化融合”和实现小康目标的有益探索。


有专家撰文指出,此时正值中国社会迫近一个新的历史转折点的关键时刻,即改革进入深水区。我们面对以下存在的问题:以低成本、政府强势主导为特征的中国经济模式和以高消耗、城市要素供给不可持续的传统城镇化发展模式,积累了巨大的社会风险:劳动力“刘易斯拐点”现象出现;城乡二元化导致农民融入城市难题;城市资源发展不可持续;社会贫富差距接近警戒线;社会保障不完善引发疑似“中等收入陷阱”初级阶段的现象;以出口和投资为驱动力的衰减共振;地方政府“公司化”并陷入GDP崇拜综合症不能自拔;法治不断给经济发展让路;生态污染危机日趋严重;食品安全危机和公众信任危机爆发;企业创新热情不断地减弱;政府监管过度导致成为权力寻租的乐园;地方“造城运动”和“鬼城”频现。

在整个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国家政策目标下,智慧城市是推进“四化融合”和实现小康目标的有益探索。通过智慧城市建设,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解决城市发展的动力问题,并为城镇化的人口聚集解决就业岗位问题;通过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条件;通过智慧城市建设,发挥信息技术协调、组合和系统集成创新的功能,推动各方面有机融合和可持续发展;通过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镇本身的发展,为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提供机会舞台。所以智慧城市建设是实现“四化”优势充分发挥又有机融合的途径,通过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产业转型与升级、创新社会管理、改善民生服务,从而服务城市的转型与科学发展。

(一)重视顶层设计,体现“一城一策”

首先智慧城市建设要立足于本地区的当前发展状况,以城市的总体目标为导向,基于城市的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以及城市信息化等方面的基础条件,制定科学合理的智慧城市建设目标。以城市的实际问题作为切入点,“一城一策”地创建智慧解决方案;城市面临最紧迫的问题是什么?最重要的问题是什么?要“有的放矢”,在统筹考虑现有基础条件、目标方向和需完成的任务内容基础上,制定出步骤清晰的、保障可靠的实施方案。

其次,智慧城市建设规划要与国家、省市、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其它专项规划相衔接。不仅要从城市自身视角,更要从区域、国家乃至全球的视角思考问题,系统地进行顶层设计。考虑好如何通过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城市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城市经跻发展方式;通过智慧城市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措施;通过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

还有,智慧城市要构建城市的战略规划系统,明确城市的功台能定位,确立城市的发展战略与规划,进行系统化的顶层设计。顶层设计的边界应该非常清晰,既从城市发展的需求出发,又结合新型城镇化战略,进行统筹规划,智慧解题。一方面是要避免沦为单一的信息化发展规划,仅注重信息技术应用的本身,这不是智慧城市建设的目的;另一方面又要避免演变为房地产开发或工程项目建设,使得智慧城市建设路径走偏甚至走错。

(二)重视信息技术,促进信息共享与协同

信息技术的特征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信息资源与其它资源不同,分享的人越多,信息的价值就越高。智慧城市建设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要将信息资源作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来对待。信息资源的利用程度决定了智慧城市的应用水平,要通过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多用信息少用能源”、“多用信息少用管制”、“多用信息少受灾害”、“多用信息多利群众”。

现在的情况是很多部门都有自己的系统,但系统之间标准不统一、接口不统一,无法实现相互融通,造成极大浪费。另一方面很多部门把信息资源看作传统资源,形成部门割据,导致信息不开放、不融通,系统整体价值也大打折扣,出现重复建设、信息孤岛等问题。

为了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价值,要在充分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和应用系统的基础上,参照《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建立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实现跨行业、跨部门,甚至跨区域的综合应用和数据共享,构建智能、协同、高效、安全的城市运行管理体系,打造城市社会治理与服务的七项能力:城市基础设施感知能力、城市运行的协同能力、城市社会管理的反应能力、城市公共服务能力、城市经济的转型发展能力、智能化的资源配置和共享能力、城市空间布局的科学规划能力。

(三)围绕创建目标,实现主要任务绩效化

依据智慧城市总体战略与目标定位,智慧城市主要任务要实现绩效化的规划与建设。总体战略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方向,但要落实下来则需要从具体任务出发,通过项目化的形式,把城市需求或战略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业务系统或服务工程。

依据城市发展的突出矛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问题,判断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合理配置资源,优先加强基础保障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建设。

要规划好如何在一定的时间、技术、经费和需求指标的约束条件下,以尽可能高的效率完成任务目标,让各方参与者满意。

以引导性建设指标为参照,通过主要任务的项目化规划,促进智慧城市整体目标的分步骤建设,促进城市融资创新的模式建设,促进智慧城市评价考核体系的落实,促进试点创建过程的绩效化管理。

(四)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工作开展

首先要认识到建设智慧城市是一项战略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工作。

智慧城市试点就是为探索不同地区、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城市在规划、建设、管理、运行、服务和发展的科学方式。在试点示范工作取得了一定经验后,我们再逐步鼓励和支持更广泛的地方城市因地制宜地开展智慧城市建设。

这次试点工作,都是有一定基础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城市,涵盖了大中小城市,还有很多的城区、新区、城镇;涵盖了中部、西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地区等地域;涵盖了资源型、旅游型、商贸型、综合型等多种类型的城市。

在试点工作中,要注重通过城市空间布局实现城镇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城市规划布局、功能布局、城市环境功能及城乡一体化布局战略,合理配置和优化城镇土地、人口、水、能源、产业、资金、物资等资源,有重点、分步骤、分阶段地开展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住建部积极创造条件,对试点进行立体化支撑。在智慧城市政策理论、项层设计、标准指标、技术应用等方面统筹研究,组建起专家队伍和科研队伍,支撑地方智慧城市试点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全过程系统指导;同时积极同各大金融机构、企业合作,引导对智慧城市的建设进行支持,解决地方财政资金不足等问题。辅助城市,推动其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竞争优势;以及通过智慧城市建设逐步与生态城市、绿色小城镇、人居奖等的评比和推荐工作衔接。

试点城市本身,也要从发展实际出发,在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的基础上,可在局部区域或挑选若干重点领域进行先行试点,逐级稳步开展智慧城市建设。

对于试点效果较好的城市,后期择优示范并进行推广。

(五)重视体制机制创新,协同推进建设

体制机制的创新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智慧城市建设的成败,体制机制的创新需要继承、借鉴、改革。继承,即运用传统的体制优势进行人财物的优化配置;借鉴,即借鉴参考国内外特别是发达国家走过的道路;改革,即将提高能力和水平、加快效率和协作当作目标。

以构建学习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方向,建立合理有效的智慧城市政务管理和服务体系。一方面,加大智慧技术在政务领域的深入应用,提高信息在政务系统内的流转速度,提升政务组织的办事效率和水平,充分发挥政务组织间的协同办公能力,优化决策过程管理,并能及时响应外界社会环境的变化,形成能够自我调整、自我优化的组织系统。另一方面,对管理组织结构进行创新,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平台,充分集聚管理、技术、市场等多方面人才,形成优势互补、层次完备、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组织管理体系,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财为支撑和智力保障。特别是这次试点有很多新区、生态城和综合示范区,可以积极的进行探索,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走在前列。

智慧城市建设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方针,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政府在政策法规、市场环境等方面进行积极引导,贯彻“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理念,以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合理配置土地、水等各类资源和能源,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最大限度地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发挥市场主体的平等性、竞争性、法制性和开放性作用,坚持以市场为主体来配置和优化人、财、物等资源。在这个过程中要处理好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的关系,属于政府职责的就一定想办法管理服务好,如生态环境和公共服务等,可社会化的运营项目,就交给市场按照市场的法则来运作,避免政府过多干预出现走样。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发展,鼓励民众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形成政府、企业和民众共同推动的良性循环模式,使智慧城市的建设起始于人民,并服务于人民。

(六)重视投融资模式创新,优化债务结构

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原则的基础上,城镇应该结合本地的特色选择符合自身发展的模式,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各自的优势,实现公益性项目由政府来主导,民生类以及可以市场化的项目让市场去主导,尽可能发挥市场和社会的力量。支持各实体在资金、技术等各方面共同参与智慧城市建设,鼓励专业化、市场化的第三方服务外包的建设运营模式,形成智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重视投入和产出的核算及规划。智慧城市在建设过程中,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企业前期投入非常大,因此必须要保证有合理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从智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讲,只有当社会各类投资方都能获得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的投资回报时,智慧城市建设的产业化才能真正迈开步伐。

合理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合理选择融资渠道,根据项目预算,合理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与期限。重视国开行等金融机构对于智慧城市建设的开发性金融服务,积极争取各类商业银行授信,加强各类信用资源储备,积极引导各类产业发展基金和社会资本的支持。

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公共财政投资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但还远远不够。智慧城市要想顺利建设和发展,必须依赖社会资金的投入,这就需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鼓励投资创新,并建立一套从部委、地方政府、参与企业到投资机构的信用体系。

(七)注意风险控制防范

风险控制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方面,城镇化发展、新兴信息技术应用和智慧城市建设本身都存在风险。要重点研究如何在智慧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与运行的不同阶段,实现风险的合理化评估、预防与控制,并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不断总结纠偏,实现智慧城市的理性、科学发展。

首先防止城镇化本身的风险,避免新一轮人为造城运动,避免城市摊大饼式、千城一面的发展;其次,要防范体制风险,注重过程的绩效和考核;第三,防止贪大求洋、求全的风险;第四,要注重信息的安全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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