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8日新年刚过,工业与信息化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试点方案》),提出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以“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随着《试点方案》的公布,围绕民营资本进军“移动转售“业务的前景,也逐渐形成了两派意见,一方是看好,而另一方却是看空。看好方的基本出发点多是从政策红利和未来产业前景来分析;而看空方的基本出发点则多是从移动转售业务的”隐性门槛“,如技术、资金和行业垄断来着手分析。民营资本进军“移动转售“业务未来前景如何?
消除垄断指控 激活运营商创新力
随着近年来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不断提升,打破行业垄断的呼声不断高涨,国务院两次出台有关“非公经济”的文件,也是回应了这种呼声。
电信业作为自然垄断行业,其开放程度近些年来一直广受各方关注,此次《试点方案》的出台,有助于消弭国内有关电信业垄断的指控。
另一方面,随着全球经济进入互联网时代,电信运营商在与新兴互联网企业的竞争中,似乎总显得力不从心,这虽然是个全球性的问题。但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电信运营商的运营管理体制,所导致创新基因匮乏;另一方面,也有国内政策对电信运营商事实上的保护原因。
因此,出台《试点方案》在移动转售业务领域为三大电信运营商引入竞争,一方面有助于减缓民间对于电信业垄断指控的压力,另一方面,也为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注入危机意识,有助于激活其业务创新能力。
移动转售业务有门槛 非ICT企业机会更大
单从申请条件上来看,似乎门槛并不高,但事实上,电信业作为一个传统意义下技术密集型的企业,其行业准入的技术门槛非常高,仅就计费、业务管理系统以及信息安全系统的建立而言,就不是一般非ICT领域企业所能够独立完成的,即便是企业投入巨资建设,其IT系统也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优化,并实现与电信运营商现有IT系统的完整对接。而如果在计费、业务管理等方面,完全依赖目前的电信运营商,则移动转售业务商将会成为运营商的附庸,这显然是有意进军电信市场的民营资本不愿意看到的。
另外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于,目前在媒体上频频露面高调宣称进军移动转售业务的企业,大多为零售流通型企业,基本上没有电信业务开发和部署的经验;而如果仅仅在电信基础业务层面,如语音、SMS和数据接入等方面,向移动用户提供服务,移动转售商除了价格,显然没有更多的市场手段可以考虑。
另一方面,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长期以来所积累的品牌优势,也是新进入的民营资本所不能比拟的,其在各自领域成功经营所形成的“品牌溢价”,很难移植到移动通信领域。
电信业作为一个自然垄断的技术密集型行业,移动业务转售商如果不能获得电信运营商的支持和配合,其移动转售业务的前景显然不会乐观。而从电信运营商角度,如果必须要选择两家移动转售业务商来开展移动转售业务合作的话,那么支持那些电信业的“新丁”,显然对自己的威胁最小,对电信运营商而言也最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