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警惕新一轮城镇化的认识与操作误区
新一轮城镇化正在扑面而来,笔者非常担心,在现有体制改革(特别是政府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财税制度改革等)没有得到应有推进的情况下,新一轮城镇化有可能陷入如下误区,需要提前予以警示。
一是将城镇化作为增加GDP的抓手,结果可能GDP上去了,但民生下去了。
城镇化本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是市场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结果。尽管它也会反过来促进市场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但是有限的。城镇化可以扩大内需、培育新增长点,但要通过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和收入去实现。当各级政府将城镇化作为一个扩大内需、增加GDP的抓手后,城镇化将更多地体现政府和官员的意志,而不是农民、市民和企业的意志,结果很可能GDP上去了,但以就业、收入、福利为内容的民生没有相应上去,甚至反而相对下来了。
二是将城镇化作为大搞“造城运动”的手段,结果可能新城涌现了,但农村衰落了。
目前,我国各地的“园区热”、“集聚区热”、“新区热”、“试验区热”、“国家规划区热”持续不减,原因主要有:有利于增加GDP和财政收入;有利于争取优惠政策;有利于设置更多的机构,安置更多的干部等。在新一轮城镇化刺激下,现有体制下的各级地方政府及园区管理机构很可能将这些区域包装成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平台和项目,大举借债,将区域内城乡的主要资源集中到这些区域,大搞“造城运动”,结果大量新城拔地而起,但因周边农村失血过多,反而相对衰落了。
三是将城镇化作为建设“形象工程”的手段,结果可能形象起来了,但民心下去了。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提高城镇化的质量,要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这无疑是一个正确的方向。但城镇化质量绝不限于集约、智能、绿色、低碳,更重要的城镇化质量应是城镇公平制度、城镇文明水平、城镇人口素质、城镇福利保障水平、城镇下水道建设水平等。但在现有政府体制和政绩考核制度下,很有可能很多地方将提高城镇化质量理解为将楼盖得更高更豪华一些,将马路修得更宽一些,将地铁建得更超前一些,将城市广场修得更大一些。结果必然是形象起来了,但民心下去了。
四是将城镇化作为发展房地产的手段,结果可能房价起来了,但内需下去了。
若是真正推进以农民市民化为内容的新型城镇化,则对房地产并非福音,因为要让农民进得起城,必须降低房价,要让进城农民有更多的进城经营资本,政府和开发商必须让利,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但近期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反应,显然不是按此方向理解新型城镇化,而是在相反方向上理解,都认为推进新型城镇化意味着房地产大发展的机会来了,于是房价明显反弹,股市上与城镇化有关的行业和企业股价大幅上升。这意味着很多人已将新型城镇化作为发展房地产的手段。随着房价的继续上升,城市现有居民和进城农民的购买力进一步下降,结果新型城镇化不仅没有起到扩大内需的作用,反而造成了内需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