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首批省信息消费试验区名单的通知
苏经信信推〔2015〕118号
苏经信信推〔2015〕118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推进智慧江苏建设,促进我省信息消费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信息消费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3〕168号)文件精神,我委组织了首批省信息消费试验区创建工作,经各地申报、省经信委评审,现确定南京市江宁区等11个县(县级市、区)为首批省信息消费试验区。
请试验区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和特色开展信息消费试点工作,在信息基础设施优化升级、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信息服务业态模式创新、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环境等方面持续创新,拓展信息消费空间,不断提升信息消费在扩大有效内需、促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各地经信部门要加强对试验区的管理和服务,协调试验区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每季度将试验区的发展情况报送我委。
附件:首批省信息消费试验区名单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11日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11日
附件 :
首批省信息消费试验区名单
南京市:江宁区
无锡市:无锡新区
徐州市:新沂市
苏州市:常熟市
南通市:海门市
连云港市:海州区
盐城市:建湖县
扬州市:仪征市
镇江市: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泰州市:靖江市
宿迁市:泗洪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