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亟待标准与规范
(一)信息网络空间行为亟待法律法规规范。
当前,网络应用正在向深层次发展,很多网络行为亟待法律和制度的规范。但目前,我国网络治理的法律进程总体落后于网络空间的发展,某些在实体空间使用的法律法规不太适应互联网发展实际,在实施过程中效率不高;有关互联网的执法行为往往遭遇灰色地带,出现法律无明文规定、法律模糊、存在法律冲突等问题。例如,网上投票、网上举报、网上博彩、网上办公、网络会议、电子发票等的参与主体身份确定以及该网络行为合法性界定,网络犯罪、垃圾信息等不法行为的处罚措施等问题长期悬而未决,极大地扰乱了网络空间秩序。这些问题都亟待通过制度和法律的规范,只有这样,网络空间才能得到充分利用,才能真正把经济和社会活动中相当大一部分内容转移到网络空间中。发生在网络空间中的活动如果能够依据法律制度认定行为的性质和有效性,就打破了实施这些网络行为的障碍,在很大程度上鼓励了信息化的应用。
(二)信息资源碎片化不利于实现一站式网上服务。
目前,我国信息资源大部分是各部门独立采集、独立保管,主要在部门系统内流转,如,人口、法人、地理等基础信息资源由公安、工商、国土等部门掌握,教育、文化、医疗、旅游等业务信息资源由各业务部门掌握,社会公共活动对相关政府部门信息资源的需求得不到满足。这种碎片化的状态导致基层政府政务信息资源部门割据,基层政府横向部门间的信息资源无法有效整合,信息资源长期处于零散状态,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无法推动,基层政府也就无法为公众提供统一公共服务问题,妨碍了一站式服务整体效能的实现,加大了部门协调成本,又给公众办事造成了极大不便。
(三)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尚不完善。
目前,智能制造的发展提速促使标准规范不一致的问题更加突出。工业领域缺乏行业性的智能制造标准规范,企业在跨系统、跨平台集成应用时面临很多复杂的技术难题,有的甚至需要推倒重来。例如,物联网行业应用标准缺失,导致设备不能兼容;企业内部各类信息系统间的集成也存在标准规范滞后、不统一的问题。再如,由于智能产品标准的缺乏,家电企业的智能家居开发各自为营,海尔发布的U+智慧生活操作系统,美的推出的“一个智慧管家系统+一个M-Smart互动社区+一个M-Box管理中心”智能家居模式,格力研制的基于云端的能源和环境管理家居系统,均是主打本品牌智能家居相互间的联接对话,不同品牌之间难以兼容,为用户接纳智能产品树立了应用壁垒,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智能产品向个人生活的渗透。
(四)智慧城市建设资金难题待解。
智慧城市涉及面广,涉及到城市运行,以及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涵盖城市管理、政府服务、经济发展、居民生活、安全保障、文化娱乐等多个领域,建设投资时间长、金额大,很难由政府独自投入资金。海南省万宁市,计划投入100亿元,其中,建设基础设施、市政配套建设的启动资金就需要20亿—30亿元。广州市萝岗区,在财政已投入94亿元的基础上,2014—2017年每年计划再安排财政投资40亿元。特别是市场化投融资方式逐渐渗透到政府建设中来,而各方的利益诉求往往会产生较大的冲突,进而导致影响系统的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容易产生资金管理分散的问题风险。另外,智慧城市的建设不仅需要前期的巨额投入,后期运维及升级费用也很高,稳定持续的资金是其长效运行的重要保障。在我国,政府是智慧城市建设重要的资金来源,政府资金数量有限,并有较为明确的使用要求和限制,仅靠政府是难以长效推进的。
将网络空间纳入国家战略
(一)将网络空间纳入国家战略优先考虑。
网络空间已经成为陆、海、空、天之后的第五大主权领域空间,许多国家开始界定网络空间中的国家主权和个人空间。目前,全世界已有30多个国家制定了有关网络空间或互联网使用的政策,而我国还缺乏相关的战略规划。把握和适应未来网络空间演变趋势,尽快制定适合我国国情和发展理念的网络空间国家战略,将网络空间的规划建设上升到国家利益高度。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确立我国网络空间战略近中远期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实施途径。系统梳理我国现有的网络空间安全政策和治理手段,针对网络空间利用过程产生的新现象、新问题,及时出台相关规划、制度和措施,形成完整科学的网络空间治理和网络安全管理体系,为贯彻实施网络空间国家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以扩大信息消费为基点推动信息经济全面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息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指出,要“形成实力雄厚的信息经济”、要“向着信息经济全面发展的目标不断前进”。信息经济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经济发展主要依靠与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相关的活动。消费,特别是信息消费是经济正常运转的基础。当前,我国宏观经济结构畸形,消费和投资不均衡,长期以来过高的投资规模不断创造供给,而有效需求不足,造成经济逐步放缓。必须将扩大信息消费作为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经济政策,加快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形成合理的经济结构,为信息经济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丰富政府网上服务内容。
当前的政府网上服务能力与老百姓的需求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为了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更好地为公众服务,促进政府体制转型,提速服务型政府建设,唯有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积极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突破地域和时间上的限制,对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四大基础信息、统计、税务、城市建设、房地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卫生、民政信息以及城市中的水、电、油、气、交通等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资源进行全面整合,解决有限的信息收藏和无限的公众信息需求之间的矛盾,使社会公众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快速查询和获取信息服务。在整合过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统筹规划,明确分工,优化办事流程,努力提供各种便民服务事项,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创新社会管理。
(四)开展智能制造重大专项工程,探索应用发展模式。
组织实施智能制造是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产业链价值和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当前,我国在智能测控、数控机床、机器人、新型传感器、3D打印等领域,初步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但总体看,我国制造业发展仍然以简单地扩大再生产为主要途径,通过智能产品、技术、装备和理念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的任务艰巨而迫切。建议以推广普及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模式为重点,分领域组织实施智能制造推进工程。加强技术攻关,选择电子、汽车、机床、航空、机械、纺织、冶金、石化等重点行业,通过两化深度融合、工业转型升级、智能制造装备发展、物联网等专项,围绕推广普及智能制造单元-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系统,组织开展装备智能升级、工艺流程再造、基础数据共享、远程诊断维护等试点,探索应用模式,形成一系列成熟的可复制推广的应用模板,推动制造业向智能化发展转型。
(五)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智慧城市投融资模式。
在智慧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只依靠政府财政资金很难满足智慧城市的资金需求,谋求更多的投融资渠道、确立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是十分必要的,从而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智慧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根据不同项目的具体特点,需要广开投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模式,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重要渠道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以政府扶持资金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建设。例如,对于政务型、涉密要求高、投资规模不大、运营维护成本较低的建设运营项目,政府可以独立投资,其盈利模式为非营利,主要用于政务与公共服务;对于资金投入量多、政府控制性强、公共服务性大、开发准备期长、专业管理难度大、投资运营期长、收益比较稳定的项目,建议采用政府牵头BOT模式,通过市场化运作完成项目建设,并获取经营收益偿还项目贷款本息,支付运营成本,收回投资者资本金,并获取合理的商业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