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国新办举行发布会,公安部等八部门负责人齐聚,就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情况进行通报。《意见》提出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
长期以来,在城镇化过程中“人到哪里去”都是一个关键性问题。此次《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历经56年的城乡二元制户籍结构正式结束,农村人口真正实现市民化,这将打通城镇化的关键“堵点”。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谈及户籍制度改革时指出,这次户籍制度改革的一大目标,就是要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这次制度改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措施之实是以往所没有的。
户籍是长期束缚农民流动、阻碍城镇落户的制度性壁垒。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市民化,然而受到二元制户籍结构的影响,即使农村变更为城市,农民却依然是农民。这种身份认同的偏差导致其无法融入城市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也无法公平公正地享受城镇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
一部分已经失去土地的农民因此成为了游离于城市与农村之外的另类群体,一些人“赚城市的钱,过乡村的生活”,更有不少人找不到适当的生计,处于“上下无着”的尴尬困境。土地一直是农民生计的保障,一旦失去了土地又无法融入城市,必将产生一系列社会与经济问题,政府的管理成本与难度也明显增加。
此前,全国多地已经启动新一轮的户籍制度改革并展开试点,而此次《意见》作为全国性的纲领性文件,将对指导各地的城镇化改革发挥重要作用,农民转化为市民的途径将变得明确、顺畅。
《意见》既充分照顾到这些“新市民”的利益,也兼顾不同级别城市的承受能力,将有效引导城镇化过程中的人口流动。而一旦实现身份上的“同一”,“熨平”城乡在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上的差距也将水到渠成。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研究部此前的调查结果显示,愿意在各类城镇居住的农民工高达91.2%,而且年纪越小的农民工越不愿回到农村生活。可见农民之所以游离在城镇之外,不是意愿的问题,而是被户籍制度“堵住”了。
相信在《意见》的指引下,小城市的发展也将因此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期,这将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城镇化发展不平衡的局面,为国家经济发展增添更多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