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2-3个建制镇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省内居民的落户……在海南省长蒋定之2月9日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下称“报告”)中,许多推进城镇化发展的亮点吸引眼球。
报告指出,海南在推进新型城镇化中,坚持规划先行编制《海南省总体规划》、《海南省城镇规划体系》,完成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善城镇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体系。
同时,稳步推进城镇建设,加快省会经济圈建设,支持海口提升综合实力;推进三亚区划调整和撤镇设区,完善城市功能,创新提升旅游业态。推动儋州—洋浦融合发展。以跨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为依托,探索建设热带滨海海岸城镇带。选择2-3个建制镇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规划建设一批美丽乡村。但报告强调,要坚决防止在城镇建设中盲目大拆大建、挤占耕地、破坏生态等行为,确保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报告在表述“提升城镇管理水平”内容中,除了强调要着力解决城镇环境脏乱差、排涝不畅、交通拥堵、停车难等突出问题,还透露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省内居民的落户,合理确定海口、三亚落户条件。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试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积分入户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