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整合政府公共服务云平台。统筹云计算基础设施布局,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平台的优势,为社会、政府部门提供集约化服务。统筹地方政府各部门的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利用,建立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公共服务需求数据的跨部门融合分析,探索政府、企事业单位合作建设和运营的模式,建设服务政府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统一政府云平台。
(五)拓展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加快培育电子商务平台以及支付、认证、数据、物流、快递等电子商务体系,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在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消费者的应用,推动物流信息化,完善各类物流快递配送点。支持大型企业供应链信息化提升、电子商务与物流信息化集成创新、移动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支撑服务机构、电子商务应用等试点示范。
(六)引导城市信息消费体验。引导基础运营商和有实力的商贸流通企业,联合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及智能终端企业,依据居民需求,建设若干新型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以信息消费体验促销为主线,集成通信服务、智能终端销售、信息惠民服务、数字文化体验、电子商务服务、数字家庭示范等服务和产业,建成信息消费综合服务体系,精心打造信息消费广场、信息消费示范街、信息消费产业园等示范基地,面向消费者提供各类新型信息服务和信息产品的感性体验服务。
试点县(市、区)应围绕上述内容,结合本地特点,制定明确的试点目标,提出具体的试点任务, 制定可行的政策措施。
五、进度安排
2014年7月下旬前,各市经信委组织本地符合要求的县(市、区)提交申报材料,并完成初步审核、出具推荐意见,报送我委。编写申报书可参考附件《信息消费试点申报书(大纲)》。
2014年7月底前,我委组织相关专家完成对申报材料的评审,向省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后公布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名单,正式启动信息消费试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要充分重视信息消费试点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精心筛选和组织本地区具有基础和特色的县(市、区)申报试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严格标准,务求实效。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事求实,真正把在挖掘信息消费需求、创新信息服务应用、推广信息产品普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营造信息消费环境等方面具有示范意义的县(市、区)推荐上来。
(三)省市联合,统筹推进。加强省经信委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共同选出典型,联合开展信息消费试点工作。
请于7月20日前将信息消费试点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化推进处。纸质版申报材料推荐函加盖公章,以邮寄或机要形式报送。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孙志强
联系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
邮政编码:250011
电话/传真:0531-86126236
电子邮箱:sunzq@sdeic.gov.cn
附件:信息消费试点申报书(大纲)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6月25日
2014年6月25日
附件
信息消费试点申报书(大纲)
一、申报县(市、区)的基础条件
(一)经济社会基础现状;
(二)信息基础设施情况;
(三)信息消费规模现状;
(四)信息服务创新和产品制造能力;
(五)电子商务发展及配套产业现状;
(六)各类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政务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与使用情况;
(七)信息消费市场环境;
(八)政策保障措施。
二、试点总体思路及目标
(一)试点总体思路
(二)试点目标
三、试点内容
(一)特色试点项目或工程
(二)预期成果、风险和经济社会效益
(三)试点工作计划进度
四、组织保障条件
(一)试点的组织管理及工作机制
(二)拟出台的配套政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