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央编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研究决定,将深圳市、佛山市、苏州市等80个城市列为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
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等80个城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的通知》要求,试点城市应以推动跨层级、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抓手,有效整合孤立、分散的公共服务资源,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和协同服务,促进公共服务的多方协同合作、资源共享、制度对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普惠程度。
《通知》可以看作是发改委对智慧城市建设支持政策的落地。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在于整合城市信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为政府提供决策支持并改善政府对民生需求的解决能力。信息惠民试点城市的建设旨在探索信息化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机制新模式,并为全面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积累经验,是借助信息化建设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的具体落实。
惠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将成为试点城市的工作重点。《通知》要求试点城市注重资源整合,在已有资源基础上集中构建统一的城市信息惠民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多方利用,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和社会信息服务的全人群覆盖、全天候受理和“一站式”办理。公共服务平台是实现部门间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的基础,将成为各试点城市的工作重点。
国家将为试点城市提供资金支持,各城市的建设工作有望迅速展开。《通知》明确国家将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对条件成熟的城市,中央财政将安排部分启动资金,并在后续年度中根据考核验收结果给予财政奖励;对已拨付启动资金的城市,如通过考核验收则继续拨付奖励资金,未通过考核验收将视情况收回全部或部分已拨付资金。各城市获得财政支持的多寡与其考核验收结果直接挂钩,将对各城市迅速展开建设工作形成正向激励。
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建设将鼓励市场参与。《通知》精神落地的过程中,智慧城市相关公司将与各地政府展开更为深入密切的合作,有望获得大量建设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