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编制《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实现黄石市跨越式发展,诚邀具有具有实力、经验丰富的国内甲级规划设计单位参加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黄石,位于湖北省东南部,是继武汉之后湖北建立的第二座城市,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是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原材料工业基地和国务院批准的沿江开放城市之一,全市现辖大冶市、阳新县和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四个城区及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4583平方公里,全市人口约260万人,其中黄石市区人口约80万。
黄石市是武汉城市圈副中心,长江经济带上重要的工业基地。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出了大力实施“三大”战略和“三园一带”的建设格局。目前,城市骨架已全面拓展,黄石市与鄂州、黄冈等地呈现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趋势。
2008至2009年,黄石市以及所辖大冶市先后被国务院列为全国资源枯竭型城市。尽管近年来黄石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但作为传统工矿城市,依然存在经济发展能耗高、传统重工业比重高、替代产业培育任务重等困境,必须从可持续发展角度,统筹城乡发展,解决突出问题,合理安排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用地,研究土地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引导城市空间拓展与发展模式转型。
2010年9月15日,国家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国务院13个有关部委相关专家领导齐聚黄石,对2000年版本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研讨。经讨论,审查组表示,黄石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十分必要。
2011年,黄石市规划局组织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并成功主办了战略规划研讨会,目前形成了一批研究成果,上海同济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了战略规划总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肯定,为总体规划修编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做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尽快落实全市空间发展战略,依据《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市政府拟定由市规划局牵头,由高水平规划设计单位联合黄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特征集规划主编单位。
二、招标方式和工作内容
征集单位经过评审后,综合评价最高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工作内容: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含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技术标准参照国家要求。
专项研究另行协商确定。
三、时间安排
(一)2012年5月7日下午5点前均接受报名(邮寄以邮戳为准)。
(二)2012年5月预审并确定单位。
(三)2012年6月,邀请规划设计单位来黄石市考察,确定规划任务书、商务合同书、规划设计团队。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应征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实体。
(二)中国境内具有国家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三)2005年以来,申请人完成过多次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的城市总体规划案例。
(四)本项目的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或总设计师必须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并且主持过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且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总体规划项目业绩,具备正高职职称和注册规划师,设计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和设计方案的汇报。
(五)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五、报名及报名资料递交方式
(一)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
2.营业执照副本;
3.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
4.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合同及所完成的项目相关资料;
5.项目负责人简历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
6.专业主设计师简历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
7.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8.项目编制进度计划、费用需求、对招标单位要求及与地方单位、黄石市规划院合作意见。
(二)报名材料格式:
1.书面材料(需盖正式公章、资质章),A4装订4套;
2.数据文件光盘两份。
六、联系方式
请与联盟秘书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