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智慧城市建设在我国已全面展开,政府对智慧城市建设的认可,使企业、公众等各主体对智慧城市理念的认识达成统一,也使智慧城市建设从概念导入期正式进入了务实推进期,结束了是否要建智慧城市的争论。尤其随着国家新型城镇化及智慧城市方面相关政策的落实,中国将迎来新一轮智慧城市建设高潮,也将形成巨大的市场需求。总体来看,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无法一蹴而就,更不可能靠单打独斗实现。因此,在智慧城市快速推进的阶段,要摒弃以往狭隘的部门利益观,以更兼容、平等、共赢的理念去谋篇布局、分工落实、通力合作,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来统筹办理,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且各方均能从中获得相应的收益。
1、政府主导,规范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智慧城市建设涉及多方面内容,而城市的建设、管理与服务均为政府主要工作内容,因此政府在智慧城市建设方面起着主导作用。目前,随着中国对智慧城市建设理念的广泛认同及相关政策的逐步落实,各地建设智慧城市的热情持续高涨,提出智慧城市建设的城市不断增多。近两年,相关部委也在积极推进智慧城市试点建设,例如2012年11月科技部开始组织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工作,2013年住建部相继发布了智慧城市试点管理办法及智慧城市试点名单,2013年初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局正式开展了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的建设及试点工作。其中,住建部为了保障智慧城市建设的持续推进,又和国开银行进行合作,将在"十二五"的后3年内提供不低于800亿元的投融资额度支持中国智慧城市建设,这也为各地方政府提供了融资渠道。
为了进一步促进智慧城市的健康发展,未来政府部门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需要建立以信息资源管理应用为重点内容的绩效考核办法,以此来促进体制机制问题的平衡性突破,具体可通过把智慧城市信息资源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在重要应用领域进行试点示范,打破条块管理的束缚,建立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及管理规范,逐步推进大部制改革等方式。
其次,要建立以互联网思维为核心的智慧城市建设理念,加快各领域的应用创新,具体在信息基础设施方面加强信息平台与信息资源利用,在城市管理方面制定一揽子解决方案,在公共服务方面建立一窗式的服务,并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互联网思维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及运营,使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发展取得质的提升。
第三,要建立以市场为主体的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通过转变建设、运营全包者的角色,以购买服务为主以及在基础设施重大投资项目领域,积极引入市场资金参与建设等方式保障智慧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四,要建立以CIO制度为重点的专业团队建设模式,形成良性循环的人才培育及管理体系,通过实行智慧城市CIO制度,形成稳定、专业的团队,不断带动整个智慧城市人才体系的建设。
最后,要建立以标准规范为基础的支撑体系,保障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的安全性及稳定性,即通过政府、企业共同努力,加快相关标准规范及信息安全体系的制定,为智慧城市建设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企业参与,积极参与智慧城市运营
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既需要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支撑,又需要专业团队运营,因此企业在智慧城市建设中需要发挥建设主体能动作用,并积极参与智慧城市运营工作。目前,在各地纷纷提出建设智慧城市的情况下,通信运营商、国内外IT企业等也都加强了在中国智慧城市领域的布局,以扩大自己的影响力。据统计,目前三大通信运营商分别与各省市地市级以上政府签订智慧城市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率达到了85%以上。与此同时,国内外IT企业从事智慧城市的企业急剧增多,据统计,中国智慧城市上市企业达到33家,与智慧城市相关的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电网、智能医疗等上市企业达到229家,国外进入中国智慧城市领域的大企业达到30多家。
智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离不开企业的参与,企业要快速适应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真正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更优质的服务,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在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模式方面需要通过转变建设者的角色,要形成建设、运营一体化的服务模式。同时加强本地化团队建设,以满足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对本地化服务机构的需求。另外要加强市场化运营项目的创新,增强项目自我造血功能以及加强与政府合作,保障信息安全几种途径实现双赢。
其次,建立以大数据系统为基础的信息资源开发应用机制,实现智慧城市建设运营质的提升,主要以大数据系统建设为基础,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挖掘信息资源的价值,促进我国智慧城市得到质的提升。具体需要通过两个加强,一是加强大数据开发应用技术的研发,提升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二是加强城市管理服务的应用创新,提升信息资源的价值,改变企业以政府需求为导向的智慧城市应用系统开发建设模式,建立以价值为导向的开发模式,引导政府在城市管理服务方面的创新,提升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价值。
3、公众感知,提升智慧城市建设水平
智慧城市建设,是通过公众的感知、参与、监督与反馈信息,来不断提升智慧城市建设水平,其建设成果需要公众加以体验,因此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公众是参与主体。目前,随着各地智慧城市建设的逐渐成熟,公众也逐步参与到建设当中,从当前智慧城市建设中的阶的成果的利用率可以反应出其建设的价值与意义。如今全国ETC的成功应用、停车诱导系统的应用、市民卡以及智慧菜篮子的应用等,均是在公众参与下才得以成功应用的案例。
智慧城市建设中必须兼顾到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东西,并牢牢抓住老百姓的现实需求这块基石,让民众真正感受到"便民"、"利民"和"惠民",才能充分体现出智慧城市建设的价值所在。公众作为智慧城市的参与者、体验者与维护者,需要通过主动参与智慧城市的建设,创造新的需求,调动周围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以一种基层组织的方式来建设智慧城市,并通过直接体验智慧城市的建设成果,参与智慧城市的建设过程,监督智慧城市的建设内容,反馈智慧城市的建设问题,维护智慧城市的建设环境和形象,以保障智慧城市的健康、可持续运营。
未来,智慧城市各建设主体不仅要热情高涨,而且要通力合作,形成"1+1+1>3"的聚合效果,避免智慧城市建设脱离城市主体,流于形式,最终要使智慧城市的服务理念从"政府为民众服务"转变到"政府与民众、企业共同创新",合力共建,更好地发挥社会各类资源的作用,打造一个共同创新的合作型智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