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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10  来源:中国政府网  浏览次数:3063
  • 政策属性:部委政策
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建设和应用。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支撑区域内基层卫生计生机构间信息动态共享及业务协同,提升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应用服务水平,满足居民个人健康档案信息查询、增强自我保健和健康管理能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推进中西医电子病历的建设和应用。以中西医电子病历为核心,实现医院内部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强公立医院行为监管,体现公益性。通过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居民基本健康信息和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用药记录等的医疗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实现区域内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的实时动态更新,提高数据质量。

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在确保三大数据库基本信息的一致性、准确性、完整性,避免多头重复采集的基础上,对外授权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对内有效提升临床和基础医学科学研究水平,实现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信息共享,支撑人口健康战略决策和精细化服务管理。

(三)统筹建设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统筹建设和深化涵盖卫生计生各项业务领域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视联网、智能卡等新技术,有效提升人口健康信息化业务应用水平。

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分级管理,数据同步,协同应用。完善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妇幼健康、食品安全、血液管理、综合监督、卫生应急决策信息系统,提高业务能力,加快卫生计生门户网站和服务热线建设,推动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加强计划生育应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出生人口信息采集和监测预警机制,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地域业务协同,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落实,开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便民服务,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

加强医疗服务应用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中西医电子病历应用和远程医疗,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医疗安全,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在卫生计生行业的应用,促进医疗、医保体系信息共享。加快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提高新农合基金监管水平和使用效率,方便参合农民异地就医和即时结报,加强全国新农合业务运行监控和信息决策支持。

完善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应用信息系统,支持基本药物管理和使用,支持药品、医疗器械招标采购、物流配送、使用管理,强化及时监管。

完善综合管理应用信息系统,提高人口健康信息数据采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信息数据统计分析和应用能力,实现对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业务工作、财务管理、内部运行的精细化管理,有效支撑卫生计生战略决策和政策规划。

(四)合理构建四级信息平台。建设标准统一、融合开放、有机对接、分级管理、安全可靠的国家、省、地市、县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

各地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和地域特点,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建设地市及县级区域信息平台,联通区域内各类卫生计生机构的信息系统,以服务居民为中心,支撑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支持远程会诊、预约挂号、双向转诊、健康咨询等服务,突出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重点精神障碍等报告与管理,实现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实时更新,满足居民查询个人健康档案需求。支持区域内医疗卫生人员绩效考核、卫生计生服务监管、药物使用监管等精细化管理。联通省级信息平台,满足跨区域业务协同需求。

省级信息平台数据同步来源于辖区内地市、县级信息平台,形成全省(区、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索引库,实现满足业务需求的统计分析功能,支持综合管理和科学决策,支持跨区域信息查询和六大业务应用协同。依托省级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实现辖区内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联通国家平台,满足跨省业务协同需求。

国家平台数据主要来源于省级平台,统筹中医药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综合监督、计划生育、新农合和应急指挥等管理功能。依托信息资源库和多主题数据库,实现全国人口健康信息数据挖掘和综合分析,支撑国家人口健康管理和决策,支撑跨省、跨业务领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对外授权实现与有关部门信息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

(五)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网络统一共享、互联互通建设。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在于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卫生计生各项业务相向协同,同时集中数据信息资源,发挥大数据应用优势,有效提升人口健康科学决策和服务管理水平。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为骨干,多种通信网络为补充,构建与互联网安全隔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高效、稳定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稳步扩大网络覆盖面,推动四级信息平台、平台与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全行业信息共享交换和业务协同。

(六)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与应用。以居民健康卡为联结介质,依托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有效共享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信息。坚持居民健康卡的专属、通用、交互和开放功能,实现居民身份识别、基本健康信息存储、跨区域跨机构就医和费用结算,促进居民个人电子健康信息动态实时更新,强化个人健康与疾病监测的管理,构建优化、规范、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方便居民享受连续、高效、便捷的卫生计生服务。

(七)强化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分级保护制度和信息安全审查制度,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人口健康信息系统(平台)安全建设。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制度,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强化容灾备份工作,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推行以电子认证技术为基础的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建立统一互认的CA认证体系,保障业务应用安全。完善涉及居民隐私的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实现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同步发展。

四、重点工程

(一)全面推进“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和“金人工程”。按照《“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建设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实现卫生相关政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重大疾病防控能力、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和公众健康保障能力,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事业行政监督管理水平,提高远程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重点完善以疾病防控网络为主体的中西医协同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完善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为主体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划生育等的综合监督信息系统;建立涵盖基本药物采购供应和使用管理、居民健康管理、诊疗导航和绩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系统;建立妇幼卫生监测、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生殖健康服务等的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系统;以建立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中西医电子病历为重点,建设支持各级医院上下联动、医保医药医疗业务协同、居民健康监测咨询等的医疗健康公共服务信息系统,支持医疗机构分级协作和医保支付、费用核查、即时结算;建设基本药物制度管理信息系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与绩效评价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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