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6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作了《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各类城市具体城镇化路径,具体而言,要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正如专家指出,尽管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正是按照此路径进行,但明确提出这样的“路线图”,还是第一次。这表明,决策层在城镇化的问题上已经形成了明晰的思路。
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城镇化建设必将会有一个更理性、更稳健,也更高效的推进过程。而下一步的关键,在于各类城市应该未雨绸缪,切实提升公共服务,迎接即将到来的城市化浪潮。
城镇化不是简单的人口居住地的转移,也不是城市规模的“物理”扩展。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国城市的高速发展世所罕见,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前不久,有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业人口。但是,这也带来一些极为严峻的问题,如过度追求速度、违背客观规律的盲目推进,往往质量不高,也就是专家所说的“伪城镇化”。
所谓“伪城镇化”,大抵包括这样一些情形,其一,大批农民涌入城市,但并没有真正在城市定居,无法同等享受城市的各类公共服务,而是像浮萍、野草一样生长,归属感、认同感均不强;其二,城镇的发展更多体现在规模的扩展、地产的推动乃至目标并不清晰的新城建设上,而在关乎民众基本生存需求的机制改革、体制创新上,鲜有具体的作为。
这样,也就往往呈现出一种奇怪的割裂和扭曲。一方面,城市的外观发展一日千里,到处可见簇新的城市;而另一方面,城市的治理模式、管理制度依然沿袭以往的思路,不仅教育、卫生、交通、文化等公共服务缺乏足够的准备,并没有从全体民众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而且,不同人群的权利保障差异较大。
因此,目前各类城市的当务之急在于,首先,破除那些长期以来形成并固化的制度性障碍,剥离附着在户籍之上诸如社保、教育、医疗等利益,真正实现城乡居民的权利均等、机会平等。以“产业”来确定生存之所,以“意愿”来决定所去何处。
其次,城市的规划和发展,应该调整到以人为本、以所有居住在这个城市里的民众为本上来,举凡各类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均应考虑全域的居民,而非仅仅针对户籍人口。以学校而言,不应再区分什么本地户口、暂住人口。
城市政府的大笔建设资金,应该多投向一些基本的公共服务领域。这样不仅可以降低农民的进城成本,也可以减少甚至消除大量人员涌入城市而带来的管理难题。
在今年初的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为人们自由迁徙、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尽管其间存在诸多可测、不可测的困难,但是再困难也必须努力去做。如果各地依然画地为牢,自我设限,或者以保护原有人口的利益为借口,不愿为外来人口提供必要的服务,则最终将会加剧转型的难度,从而错失了良好的历史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