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的制度安排】
探索进城农民退出承包地、宅基地机制
对于改革至关重要的土地制度,方案指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要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要深化征地制度改革,逐步缩小征地范围;严格控制耕地资源保护,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探索建立城镇落户农民工承包地、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强化地方财权 降低城市政府支出压力
方案还提出要改革财税金融体制,建立可持续的公共财政和融资机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分工,适当降低城市政府的支出压力;改革完善税制,推进房产税、资源税、城建税、营改增等改革,适当强化地方政府财权;完善转移支付体系,充分考虑吸纳农民工落户人数和常住人口因素;完善城市建设融资服务体系,建立规范透明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建立政策性金融专项贷款,运用特许经营吸引社会资本等,为城市建设提供期限长、成本低的融资工具。
实行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剥离附加于户籍制度上的福利待遇,还原户籍人口登记功能;实行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取消居住证领取门槛,以居住证为载体,统筹人口居住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建立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整合人口信息资源,加强人口信息管理;实行差别化的人口迁移政策,引导人口合理有序迁移和适度集聚。
改革设市模式 以建成区常住人口为标准
还要推进行政区划创新,完善城市行政区划设置和布局。改革设市模式,启动设市工作。以建成区常住人口为标准,完善设市标准、创新设市模式,适度增加中小城市数量;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变行政等级配置公共资源的管理体制,科学设置城镇政府职责和机构人员编制。
对于城市群建设,要建立协调发展机制,推动城市群内各城市一体化、同城化发展。建立规划协调管理机制,建立成本利益共担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