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美丽主义”,简言之,就是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同时,实现天蓝、水清、空气清新,以及鸟语花香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发展的图景。从上世纪60、70年代开始,全球范围内掀起的轰轰烈烈的环保主义运动,其实质便是回归“美丽”,倡导旨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相互尊重的“美丽主义”。
当下,受全球化进程的影响,“美丽主义”已经具有明显的世界性特征。那就是一个国家及社会的“美丽”程度与其长治久安不无关联。而“美丽中国”的提出,也恰恰表明我们正在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了总体布局的高度,也理所当然是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应有之义。体现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发展的“美丽中国”建设,不仅关涉到城镇化本身的质量与健康,更是与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及长期竞争力有莫大关系,而新型城镇化过程回应和满足内生于当下社会的“美丽主义”诉求已属万分紧迫:
——随着工业化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进一步深入,环境污染进一步扩散与加剧,中国国内可资利用的环境红利越来越有限,并在加速衰减,环境承载能力的下滑还使得环境污染及事件进入爆发期,阻断并扭转这一趋势已是当务之急;
——环境知识及信息在全社会和国内外都更加普及和通透,环境质量已经成为社会幸福感和满意度以及凝聚力的重要来源,这是新型城镇化过程无法回避的一个基本事实和民意基础;
——“环境保护”作为一种在主客观上都具有普遍价值和意义的理念继续在全球发酵,一轮新的环境保护主义运动的焦点就是中印等发展中国家。改善自身所处环境的迫切需要已使得“美丽主义”内生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诉求。
“美丽主义”的战略支撑
在以上背景下,唯有形成新的发展观,从根本上调整发展战略,通过体现为“美化,优化和绿化”的“美丽主义”战略来同步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发展和环境两大主题,实现长治久安。
“美化”:“美丽主义”发展观。工业革命以来,有关社会经济发展的理论和指导思想大致沿着从“重要素”到“重效率”再到“重制度(或结构)”的路径演变。而由此呈现出来的发展观有两大特征,其一,主要服务于西方发达国家自身的发展,其二,资源环境上的约束性相对有限,其中前者又决定了后者。这样的发展观意味着,先前的这些发展理论与理念一旦应用到全球范围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就会在第二点上面临更大的约束性,即资源环境容量将无力承载更大范围和更高水平的发展。为此,真正着眼于解决当前全球共同发展的理论应继续演进,那就是“重美丽”,“重美丽”的实质在于将发展的重点由物质增长转变为物质与环境的平衡增长,尤其是提高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在主客观上的统一性,让物质增长最终落实到人们的体验和观感上,“重美主义”或“美丽主义”有必要成为新型城镇化的一个重要战略指导思想。
“优化”: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公众的环境价值和利益取向变化来调整资源配置方法,实现资源的最优化利用。作为总消费的构成,各种环境的质量对于个体而言其实都是有价值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里,人们会对环境价值的重要性做出相应的评估。一般而言,发展水平较低时,环境价值估值及其消费占比较低,而发展水平较高时,环境价值的估值及其消费占比也会比较高。“美丽主义”下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必须正视环境质量在微观上的这一价值性特征,并在此基础上利用价格杠杆和市场机制提高资源对于环境保护的投入程度,优先解决各种与环境质量有直接和间接关联的生计和民生部门,包括影响空气,水,土壤等环境构成的各种工业,能源,交通及建筑等领域。
“绿化”:形成绿色竞争力。倡导“美丽主义”发展观和转变资源配置导向的终极目标是通过城镇的“绿化”发展来提升竞争力,最后催生绿色竞争力。在人类发展史上,竞争力的比拼曾经体现为“金银”和“货币”的财富多寡,也曾体现为“技术”和“制度”的能力高低。而今,在资源环境的极大约束下,最具竞争力的国家不一定需要占有最多资源,而在于采取最集约的发展方式。国家发展如此,城镇化过程也一样。绿色竞争力体现于新一轮城镇化过程的重点在于充分整合多元的经济和金融工具,提高资源环境生产效率,打造美丽城镇。
“美丽主义”的政策要点
“美丽主义”发展观具体落实到新型城镇化过程有三大政策要点。一是战略要点:承认环境价值客观性及正确判断其背后的社会经济结构和利益演变。二是制度要点:全民参与,完善治理结构和顶层设计。三是实体要点:合理安排城镇能源与交通发展以及推进绿色金融创新。
在“美丽主义”与城镇化结合的具体政策上可以分为五个方面,其一,“以外促内”,以非城镇地区的“美丽建设”为新一轮城镇化创造有利条件,包括释放出更多的空间,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平衡生态,美化自然,这些都将在根本上有效地提升城镇赖以生存的生产力源泉。其二,“分合有序”,以“分布式”的能源供应与“集中式”的公共交通来降低城市的能源与交通负荷,应对新型城镇化过程的资源环境挑战;其三,“细节治理”,新型城镇化要让环境治理真正落地,有必要深入分析并解决“最后一公里”的各种瓶颈问题;其四,“金融助力”,新型城镇化必须提高对金融工具的驾驭能力,尤其有必要推进微小型的绿色金融创新,让更多的金融经济资源服务于城镇的美丽主义建设。其五,“宣教护航”,加强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有关“美丽主义”的宣传教育,重新树立对自然和资源环境的尊重,是全社会赢得“美丽”发展成功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