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常设机构及职责
一、 秘书处
负责联盟的日常工作,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在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联盟理事长负责。秘书处设办公室和信息中心等。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和决定;参加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编制联盟年度工作计划,并提交联盟主席;
(三)负责联盟的财务、财产管理;
(四)组织行业基本情况调研;
(五)负责联盟网站及刊物的管理;
(六)协助联盟主席协调各工作推进组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联盟的内外联络工作;
(八)承担政府交办的工作;
(九)其他日常工作。
二、 各工作推进组
根据联盟的实际情况,各工作推进组的职责如下:
(一)城市规划工作推进组
1、推进地方政府的智慧城市规划的调研工作,积极协助地方政府组织召开智慧城市规划研讨等系列活动;
2、充分发挥联盟专家优势、资源优势、经验优势为地方政府编制城市规划;
3、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案的推广应用工作;
4、完成联盟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产业链协调工作推进组
1、建立并完善产业链发展的协调机制,推进产业链衔接、互动和协调发展;
2、组织开展产业链各环节的产品应用推广衔接和协调工作;
3、完成联盟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标准工作推进组
1、推进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产业标准化工作;
2、积极参与制定、修订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产业的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3、积极参加国际标准的研究、编制与申报;
4、积极推进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标准宣传贯彻;
5、促进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产品的可靠性研究开发,推进产品可靠性水平的提高;
6、完成联盟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知识产权工作推进组
1、开展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产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与制定;
2、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的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3、为企业提供相关知识产权服务,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推动专利信息的有效利用,加强企业在创新时的知识产权分析,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培训;
4、完成联盟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 合作交流工作推进组
1、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定期组织举办展览会和论坛;
2、推进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产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3、推动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产业与其他产业领域的合作;
4、完成联盟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