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被视为未来经济发展的一大推动力。但就在各级政府及市场对城镇化充满憧憬之时,城镇化带来的持续巨量资金投入,也将考验本已负债的各级政府筹资能力及市场承受能力。
银行信贷资金、债市资金、民间资本等被认为是传统的几大资金重要来源。但据记者了解,目前占据社会融资总量过半的银行对城镇化带来的商机看法颇为谨慎。而与之相对的是,债市等其他融资方式或将更为被倚重。
催生巨大投资需求
有测算称,仅以2002年的价格计,每增加一个城市人口,就需要增加9万元的投资。若增加1000多万城市人口,再以当前价格水平计算,增加的投资则有可能高达几万亿元
城镇化所蕴涵的巨大潜力,已然激发各地的积极性。
2012年12月中旬,福建省在下发的推进城镇化发展十二条措施部门任务分工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实施“大城关”战略,引导产业、人口等要素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十二五”末全省18个县城人口规模达到10万人以上,20个县城达到5~10万人。
简单的几个数字,或难以量化背后的机遇与挑战。更直观的是,推进城镇化蕴含着巨大的内需潜力,需要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进行大量投资。
有测算称,仅以2002年的价格计,每增加一个城市人口,就需要增加9万元的投资。若增加1000多万城市人口,并以当前价格水平计算,增加的投资则有可能达几万亿元。
央行曾总结推进城镇化相关投资的几个特点:一是资金需求量大;二是建设周期相对较长,投资回收周期往往更长;三是有些投资部分甚至全部体现为社会效益而非项目本身的直接收入效益。
而目前我国城镇化率为51%,按户籍人口计算只有35%,距离我国2030年65%~70%的目标尚有很大发展距离。银河证券测算认为,这意味着到2030年,各类城镇将新增3亿多人口。这就意味各级地方政府未来需要持续投入大笔资金推进城镇化建设。同时,这对已负债不小的各级地方政府也将是不小的压力。
因此,央行曾表态应通过鼓励民间投资、健全税收体系、完善多元化融资机制等,为城镇化投资提供规范、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支持。
目前各地政府已在积极探索拓展城镇化投融资方案。比如,福建省就拓展投融资明确提出,要支持各地组建城镇开发建设投融资平台,通过注入土地资产、土地增值效益、盘活冠名权、经营权和使用权,发行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信托计划和上市融资等渠道筹措资金。
债市望大有作为
与银行贷款比,债券价格可以及时反映地方财力的稳健状况,既面临较强的市场约束,也有助于激励地方政府通过改善当地信用状况降低融资成本
福建省政府拟倚重城镇开发建设投融资平台进行债券融资的构想,一定程度上与监管层思路的侧重点颇为相符。此前,央行多次强调市政债这一融资工具对推进城镇化的重要性,可见其倾向。
在2012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央行曾专门开辟专栏探讨城镇化建设融资的国际经验。专栏综合大多数国家情况称,城镇化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传统意义上的政府税收;二是基于使用者付费原则的项目收益;三是通过发行市政债或类似债务工具从金融市场融资。
央行称,有了使用者付费和财产税等地方税作为稳定的未来收入,地方政府就可能负债融资进行城镇化建设,典型做法就是发行市政债或类似债务工具。
从历史上看,市政债和城市化进程关系较为密切。比如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这段时间,市政债发行规模均超过国债,这一时期也是美国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日本二战后上世纪50~70年代,经济高速增长大大推动了城市化进程,地方债在这一时期也大量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