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补贴资金来源问题
根据全球主要国家光伏市场发展经验,度电补贴是最为行之有效的,补贴资金由电力用户承担,国家无需预算支持。目前,我国大型光伏电站建设的补贴也是采取此种模式,补贴资金主要来源于可再生能源附加费。2011年,每千瓦时电收取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费为8厘,2011年发电量约为4万亿千瓦时电,可再生能源附加费约为320亿元。但由于附加费由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共享,而风电所占的补贴资金份额约为2/3,太阳能只能与生物质能等分享剩下的1/3。由于光伏发电成本的下降幅度较为缓慢,假定在2012~2015年之间建设的大型光伏电站度电补贴平均为0.5元/千瓦时,按西北部满发1500小时计算,如每年的新增装机量达到10GW,则每年将新增可再生能源补贴75亿元,每年所需增加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费达到1.8厘/千瓦时,再加上风电、生物质能的附加费补贴,压力会非常大。事实上,目前可再生能源附加费就已存在较大的缺口,这两年光伏电站的可再生能源补贴至今未发,已给光伏电站运营带来较大困难,亟待解决资金来源问题。
市场启动步伐问题
当前我国光伏内需市场较小,光伏产品销售主要依赖国际市场。在外部贸易环境恶化的情况下,启动国内市场已成为众望所归。但也应注意到,当前国内光伏产业主要的问题在于产能阶段性失衡较为严重。2011年,仅我国光伏产能就已超过全球光伏市场需求,组件产能超过40GW(同期全球光伏需求约为30GW),产量约为23GW,约占全球总产量的60%,而国内光伏需求量仅为2.7GW。启动国内市场会涉及节拍问题,如果启动步伐迈得过大,配套的措施如电网接入、补贴资金等恐跟不上,反而阻碍市场发展;过小则可能起不到稳定国内光伏市场的目的。特别是,由于国内产能过大,即使将年新增装机量提升至10GW,与40GW的产能相比,仅能满足25%的需求,无疑是杯水车薪。并且贸然向市场释放这个信号,可能使得部分落后产能死灰复燃,也会催生一批新产能,不利于供需失衡问题的解决。因此若从产业平稳发展角度而言,市场的启动应与产业规范相协调、发展节拍相吻合。应先规范市场,通过设置市场门槛淘汰部分落后产能,然后再扩大市场以切实达到救助产业的目的。
光伏产品的应用模式问题
光伏发电具有安装灵活、无噪声、无污染等特点,较适合在用户负荷中心作为分布式电源使用。德美日等光伏市场发展较好的国家给我国发展分布式发电带来很多可借鉴的经验,但由于国情不同,需消化吸收再创新。如德国用电价格较高,且其家庭用电价格高于工业用电价格(德国居民和工业用电价格分别约为0.2和0.1欧元/千瓦时),屋顶资源较丰富(容积率小),在自家屋顶、农场、公共建筑等安装光伏系统不涉及产权问题,经济性较好,且可享受绿色能源,充分调动业主投资的积极性(类似电子消费品)。而由于我国用电价格和德国正好相反,工业用电价格较高,居民用电价格较低,从发电经济性角度而言,更适合在厂房等工商业屋顶发展光伏系统。但因为光伏电站需运行25年,业主在厂房上安装光伏系统可能担心以后业务变更或转型升级带来的厂房使用问题,而租赁厂房的屋顶安装光伏系统,又让人担心25年的屋顶租赁对厂房的使用有制约。此外对于租赁的方式,也有可能受到“电力专营”的条款制约。而对于家庭光伏系统,从经济角度而言,如果在度电补贴的基础上鼓励自发自用,不利于提高家庭用户投资光伏的热情,需发挥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外部经济性,如节能、环保、低碳等,推动光伏产品从工业品向消费品转变。因此,市场启动需因地制宜,根据终端用户的特点,施以灵活的激励机制,培育多样化的光伏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