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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27  来源:工信微报  浏览次数:792
(二)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同发展

紧密结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明确各地在再生资源产业发展中的定位,推动北京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逐步转移,实现再生资源区域大循环,提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整体效率。

构建区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北京市重点推广智能回收新模式,建立全面、高效、环保的逆向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分批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向周边转移。天津市重点依托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园,加大海外再生资源进口力度,提高资源聚集能力,承接北京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转移,构建以废旧机电产品、报废汽车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再生利用产业为重点的环京津冀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链。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紧密结合地区工业需求,重点优化整合现有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和集散地,提高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水平、发挥资源规模效应,承接京津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转移,聚集国内再生资源,提高再生资源利用比例,促进节能降耗,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有序转移。支持地方政府研究制定有利于园区承接再生资源项目转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税收等政策,引导北京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逐步转移。在北京选择10个废塑料、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稀贵金属再生利用等再生资源深加工利用项目,通过3年时间逐步转移到周边地区。充分发挥京津金融、科技、人才、管理优势,加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建设20个能够提高产业技术水平、促进产业升级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重点项目,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

(三)加快建设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示范基地和园区

结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功能定位,围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再生资源园区主导产业链,充分发挥基地及园区信息、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等公共服务优势,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基地,构建低碳循环产业链。在河北承德、唐山、张家口、邢台、邯郸、山西朔州、长治、内蒙古鄂尔多斯、锡林郭勒等地区建设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大力推进多品种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利用,攻克一批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形成区域协同发展新机制。依托区位优势,因地制宜构建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利用产业链。

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示范园区。在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园区和产业聚集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趋势和资源需求,重点建设15个再生资源产业协同发展特色功能园区,吸纳当地小散企业入园,实现园区化管理。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市场手段兼并重组,提高行业规范度和产业聚集度,优化产业链,减少二次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2017年,实现园区内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量超过1000万吨。

(四)加快建设区域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创新平台

联合骨干企业、行业协会、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加快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区域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创新平台,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加快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充分发挥尾矿、钢渣、再生资源等相关产业技术创新组织作用,推动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强联盟在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创新能力提升、创新人才培育、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方面平台作用,推进政、产、学、研、用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进一步有机融合。

加快建设一批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平台。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在新技术、新产品、中试、工业试验和首批次产业化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建设20个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培育3-5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打造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平台。重点支持河北睿索固体废物工程技术研究院、朔州北京大学粉煤灰综合利用研发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纳入国家及地方重大科技计划,加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制定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一体化。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省部协商机制,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专项行动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各地政府成立由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的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协调小组,负责落实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并推动解决,逐步破除限制跨区域综合利用的体制机制障碍。

(二)政策引导

加强中央财政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协同发展的支持,研究制定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扶持政策,对列入行动计划的基地、园区、企业或项目,从技术改造、清洁生产等现有财政支持渠道给予资金支持。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市场、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协调发展。研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区域一体化运输优惠政策,推动建立尾矿及其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运输的京津冀绿色通道。研究完善综合利用产品认定体系,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一体化政府优先采购。研究设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基金,支持产业化技术开发应用。地方政府部门要加强财政支持,将区域资源综合利用纳入重点支持范围。

(三)信息平台支撑

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产品、市场的信息库和专家系统,推进滦平尾矿及其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交易市场等平台建设,搭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产品展示服务平台。协调管理部门、龙头企业、重点园区,构建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技术服务、再生资源交易、行业监督于一体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再生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区域再生资源有序流动。支持涵盖原材料、产品、服务等领域的电子交易市场建设。

(四)人才培养

以高校、科研院所为基地,实施人才联合培养工程,拓展人才队伍建设渠道,建立人才信息资源库,积极推进人才资源信息互动和引进交流,构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人才培养新模式。充分利用国家现有千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等高端人才培育选拔渠道,培养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领域高端人才。

(五)社会参与

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促进技术交流、信息沟通、国际合作。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度和积极性。
 
关键词: 京津冀 工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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