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搭建网络交流平台,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我们必须重视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特别是要调动市场和社会的积极性,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治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局面。网络问政是社会参与共治的重要形式,各级各部门必须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搭建网络平台,鼓励民众参与滁州的治理。
一是完善推进网络平台建设。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应成立处理网络意见的专门机构或工作人员,各政府门户网站特别是县级网站,应开辟专门的与民众互通栏目,推广网络发言人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应定期上网了解社情民意,针对网络意见定期举办恳谈会,为广大网民建言献策提供更多的渠道,促进官民良性互动和沟通,调动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网友留言办理反馈制度,让网民意识到自己的意见、看法得到回馈并落实。
二是积极引导网民有序、理性地进行网络参政活动。要正视网络的开放性导致网络参政无序性的特点,引导网民在宪法和法律所设定的秩序框架内有序参与网络问政,相关职能部门应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引导广大网民文明、理性、合理地参与政治议题讨论。
三是积极回应网民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对群众在网上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要做好收集、整理、答复工作。要明确部门职责,及时释疑答惑、解决好民生问题。要对相关部门落实网民诉求情况加以督查。
四是加强人大、政协制度建设,将网络意见领袖吸收成为两会代表,通过修订法律、制定实施细则等手段,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网络交流或网络问政成为社会调研的重要手段或补充方式,建立健全代表、委员网络交流制度,使网络意见合法地进入人大、政协议程。
四、建立网络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健全互联网管理法律体系
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与矛盾,这些问题与矛盾在新媒体跨时空特性中呈现的“脱域”状态,将带来较大的政治风险。群体性事件不仅发生在现实世界中,在网络世界同样发生。如何预防网络舆论演变为网络群体性事件,需要我们未雨绸缪。要在我市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参政环境,机制建设尤为重要。
一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制定符合滁州市情和各工作部门实际的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使对网络参政的管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是对我市舆情的主体、舆情的焦点、舆情的演变轨迹等进行细化、研究、分析,组织人力对不同类别的网络报道、发布、跟帖等进行归纳总结,针对政策发布、理论释疑、宣传普及、表彰推广、民生福利、改革新政、治理方式、事件处理等不同领域,针对灾害类事件、侵权类事件、环境类事件、征地拆迁类事件、城管执法类事件、影响性案件、观点争鸣、突发舆情、群体性事件、失德事件、腐败案件、干部作风问题等具体事件类型进行梳理,找出舆情呈现、演变的规律性,汇编经典案例,为政府新闻发言人、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及微信的发布者制定基本的指导手册。对我市网络舆情风险进行评估,分级分类别建立我市化解舆情危机的应急方案。
三是各级各部门确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网络舆情的实时监测、收集、研判工作,建立网络舆情定时汇总、报告制度。
四是一旦发生网络舆情的蔓延、升级趋势,要及时引导、回应、解释,对合理诉求要及时解决,对谣言要澄清、惩治。
五、强化公民网络素养教育,营造有序参政软环境
网络作为一种对人们的生活产生越来越广泛和深刻影响的媒介,赋予了普通公众比传统媒体更大的权力,同时也意味着更重的责任和更高的履行责任的能力要求,需要强化公民的网络素养教育。
一是强化学校和家庭教育中的网络素养教育。近几年来,我市网民年龄结构呈现低龄化趋势,这些网民大多是处于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时期,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正在形成和逐步定型,在全市各类校园内和家庭中强化网络素养教育,有利于合理化滁州市网民梯队建设,提高低龄网民今后的参政议政能力。
二是利用网络平台加强网络素养教育。随着网民规模的扩大、互联网渗透力的加大、网民上网时长的增加,网络本身也应该成为网络素养教育不可缺少的辅助平台,滁州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该通过各种手段设置有关网络素养教育的议题,展开讨论和引导,使网民参政活动与网络素质提升相得益彰。
三是通过主流媒体加强网络素质教育。每一次网络谣言、集体非理性或网络暴力造成的混乱之后,我市主流媒体都应该设置一些反思性议题。如何强化这种反思并使之成为一种日常性议题,还需要借助媒体背后的各级党委、政府力量。
科学地认识公民网络参政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积极地采取切实有效的引导措施,促使网络参政趋利避害,对于加强滁州市委、市政府执政能力建设,对于推动滁州经济社会升级发展,对于开创滁州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健康发展的新局面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社会各组织以及广大民众的共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