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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府推进珠三角智慧城市群建设和信息化一体化行动计划公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26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791
核心提示:《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智慧城市群建设和信息化一体化行动计划(2014-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 政策属性:地方政策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智慧城市群建设和信息化一体化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

粤办函〔2014〕524号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智慧城市群建设和信息化一体化行动计划(2014-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省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7日

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智慧城市群建设和信息化一体化行动计划(2014-2020年)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广东省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推进珠三角智慧城市群建设和信息化一体化,打造全国信息化先导区,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围绕珠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着力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网络应用的一体化发展,将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世界级的智慧城市群、国际宽带网络枢纽、全国智慧应用先行示范区、全国信息服务区域中心。

(二)总体目标。到2015年,建成具有全国领先水平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城市智能感知系统和民生服务系统逐步对接,网上办事、社会保障等社会管理智慧应用不断拓展。到2017年,基本建成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通过地理空间、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各领域智慧应用的协同与对接。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成珠三角世界级智慧城市群。

二、推进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一)目标:到2015年,光纤接入用户达到650万户。省级电子政务网络互联网出口达到3000 Mbps(兆比特每秒)。城市用户固定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Mbps,农村用户固定宽带接入能力达到20Mbps.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机架超过3万个。到2017年,光纤接入用户达到950万户。省级电子政务网络互联网出口达到5000Mbps。到2020年,建成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信息基础设施。

(二)措施:

1.完善城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14〕8号),建设珠三角宽带城市群,实施“光网城市”工程,加快光纤到楼入户,新建楼宇严格执行光纤入户标准,对既有小区加快光纤入户改造,加强对新建城区通信管道建设的适度超前规划和共建共享统筹协调。支持电信运营商实施TD-LTE和LTE-FDD发展计划,加快4G(第四代移动通信)的全面部署和应用,协同3G、4G良好发展。扩大WiFi热点覆盖,提高热点区域大流量移动数据业务承载能力,积极引进第三方机构,加快推进公共WiFi建设。深入推进“三网融合”,发展IPTV用户和通过有线电视网络接入互联网的用户;加大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和业务开发力度,加快无线电视的数字化、双向化步伐,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建设。搭建从省到市、区(县)、镇(乡)的四级纵向政务外网万兆骨干网。研究推进通信资费一体化。(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信息中心,中国电信广东公司、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中国联通广东公司,珠三角九市政府等参与)

2.构建市政管理立体感知网络。依托广佛肇、珠中江、深莞惠三大经济圈协调议事机制,协同开展交通、给排水、能源、环保、防灾与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智能感应系统开发建设,加快短距离无线通信、无线传感器网络的部署建设。加强市政地下管线的实时监控和智能管理。推动RFID(射频识别)、传感器、卫星应用等技术率先在道路、工厂、商店、车站、学校等公共场所部署应用,加强资源、能源和环境的实时监控管理。推进机器对机器(M2M)智能终端部署,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和应用。实施符合SVAC国家标准的城市“慧眼工程”,拓展和提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珠三角九市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南方电网公司、中国电信广东公司、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中国联通广东公司等参与)

3.构建信息基础设施公共支撑平台。统筹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肇庆等云计算数据中心应用,支持移动南方基地、电信“亚太信息引擎”、联通国家数据中心等互联网数据中心发展,推进广州中新知识城、东莞松山湖、佛山智慧新城等云计算基地建设。将广州、深圳国家超算中心打造成为区域重要信息基础资源,为区域各类机构的研究、分析、预测、设计、仿真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加快推进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推进国家北斗卫星综合示范工程和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做好国家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重大专项在我省的应用和产业化。构建省级政务数据中心,提供按需申请、弹性化服务的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资源。(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省信息中心,中国电信广东公司、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中国联通广东公司,珠三角九市政府等参与)

三、推进公共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

(一)目标:到2015年,统筹协调省级和珠三角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七位一体”(电子政务、企业情况综合、物流、交通、地理空间、产业应用、智慧城乡)的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与数据共享,促进信息资源一体化应用;到2017年,建立起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城市智能系统和平台逐步实现协同建设与应用。到2020年,各类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一体化对接。

(二)措施:

1.建设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施省电子政务畅通工程,到2015年建成覆盖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共享目录和交换系统,以及公用基础信息资源库、跨部门业务协同系统和公共服务支撑平台。建设数字证书交叉认证平台,使企业或个人通过一个数字证书实现跨平台、跨行业、跨部门网上办理各类事项。建设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推动各级政府机关电子公文跨平台交换。建立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安全保障体系和标准规范。推动各市和县(市、区)建设本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并实现联通,促进政务信息畅通、行政业务畅通和公共服务畅通。鼓励引导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开发利用,挖掘公共信息资源的经济社会效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信息中心,珠三角九市政府等参与)

2.建设物联网与物流服务平台。建设国家物联网标识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南方物联网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物联网标识解析和产品认证服务,率先推进区域内相关重大物联网和物流平台与国家标识平台对接。构建完善南方现代物流、省交通运输物流等公共信息平台及国家区域信息交换节点,实现与电子口岸、苏皖赣等省市物流大通道,以及国家交通物流信息平台的对接。强化粤港澳及国际合作,建设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智慧新区,打造中欧绿色智慧城市试点。着眼保障和支持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开展粤港物流通关技术应用合作,推动粤港两地应用供港食用动物监管溯源系统。推进快速通关物联网应用,开展“跨境一锁”技术对接合作,利用同一电子锁监管跨境运输货物,提高物流通关效率。推广应用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检疫监管系统、海关公路车辆在途监管系统,实现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出入境船舶信息的一站式服务。推进粤港电子签名互认试点,完成粤港网上贸易便利化平台和粤港网上服务自由办平台项目建设。支持电子口岸平台建设,推动建立关检合作“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推进广东保税加工辅助管理系统、加工贸易管理服务多方联网等项目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珠三角九市政府等参与)

3.建设智能交通一体化服务平台。开展智能交通顶层设计研究,制订智能交通总体框架。建设智能交通感知网络,推动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拓展交通运输企业智能化应用,加快综合运输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智能交通支付体系,深化综合管理领域信息化应用,完善智能交通信息基础设施。普及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和“岭南通”智能卡。推广使用粤港公交一卡通,打造粤港联名卡品牌。推进金融IC卡在公共交通领域的普及应用。建设广州智能交通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推广广州“行讯通”应用系统。推进机场、火车站、地铁站、客运站、港口、码头等重大交通枢纽及城际干线路网的智能感知物联网技术应用,提升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拓展“车联网”应用范围,通过汽车感知联网,提供各类交通信息、出行路线规化等增值服务。(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人行广州分行,珠三角九市政府等参与)

4.建设地理空间信息服务平台。实施数字县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和一村一镇一地图工程,至2015年,提供全面测绘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服务,推进城镇三维数据建设和高精度地理空间数据覆盖并及时更新,2016年前完成智慧广州时空信息云平台试点建设,带动其他市由空间信息资源服务升级到时空一体的信息资源服务。建设完善以测绘基础地理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建设省高分辨率对地观测数据应用与服务中心,为编制和实施珠三角全域规划提供信息系统支撑。实施卫星导航应用示范系统工程,建设北斗公共技术支持平台和公共运营服务平台,开展中山北斗城市应用示范,建设广州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省民用运力国防动员管理系统。(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信息中心,珠三角九市政府等参与)

5.建设产业云服务平台。推进产业园区信息共享和平台对接,促进技术成果、软硬件设备等资源共享共用。建设提升国家级信息产业基地和软件产业园区。推广省级“工业云”创新服务平台以及佛山“中国制造在线”云平台,推进“百企携万家登云计划”,深化和拓展中小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提升深圳、珠海集成电路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广州、佛山顺德工业设计城(基地),中山美居产品3D模型库及支撑平台,支持企业建设数字仿真设计平台、工业设计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网络化协同设计。深化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推进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珠三角九市政府等参与)

6.建设企业情况综合大数据平台。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企业数据采集体系建设,建立多元化数据收集机制,提高对电子商务平台及行业平台数据的主动收集能力。建立覆盖全行业、多层次的企业情况综合大数据库,依托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逐步整合统计、质监、安监、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国税、地税、海关、银行等单位企业数据。结合政务服务体制改革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企业情况综合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信息交换与共享。强化数据挖掘与分析能力,建设企业大数据宏观决策分析系统,实现对行业、企业发展形势的科学研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科技厅、商务厅、农业厅、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统计局、知识产权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国税局、人行广州分行,珠三角九市政府等参与)

7.建设智慧城乡空间信息服务平台。整合住房城乡建设信息资源,提供建筑物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服务及城乡规划空间信息服务。以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城乡规划空间信息平台为基础,整合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详细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在内的各类重要规划信息,实现城乡规划信息的集成和统一管理。整合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运行关键领域的信息数据,推进智慧城乡规划、智慧建造、智慧住房、智慧城乡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信息化一体化。率先实现区域空间信息服务应用,带动粤东西北智慧城乡空间信息服务全面普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珠三角九市政府等参与)

四、推进信息网络一体化应用

(一)目标:到2015年,社会信用、市场监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档案查阅等智慧应用不断深入。各市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0%以上,社会事务网上办理率达80%以上。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率先开通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成省、市两级联通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试行推广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建成省、市二级数字档案馆,试行省、市数字档案馆开放档案网上查阅。逐步开展政务大数据应用,建立社会数据资源开发和运营平台。到2017年,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形成,网上办事大厅深入应用,各类重大社会民生服务系统初步实现数据对接与一体化应用,建成县级数字档案馆和省、市、县三级数字档案室。到2020年,主要民生服务信息实现共享。

(二)措施:

1.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一体化应用。推动各级政府实体行政办事大厅功能向网上办事大厅迁移,整合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文化、相关重大业务及政府电子文档业务等数据,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库。开展政务数据公开和政务大数据试点应用。重点围绕民生服务、工商登记、投资审批等事项,开通电子证照应用服务,逐步实现新增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签发、既有纸质证照电子化。制定电子证照相关标准规范,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文书证照具有同等效力。建设全省统一的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逻辑系统,率先开通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页面,推动办事人账户实名认证,推进省、市两级对接,逐步实现“一个账户、省市通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信息中心,珠三角九市政府等参与)

2.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一体化应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化,构建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信用广东网”,拓宽信用信息采集渠道,推动政府部门间、行业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着力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信息化,统筹协调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以及市场准入、质量监管、市场竞争秩序、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食品安全监管等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推动市场监管信息的共建共享。加强社会信用和市场监管信息的应用,优化升级商事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市场主体信息信用公示平台。推动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市场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电子监察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准入登记、许可审批、行政处罚、市场监管、公共信用等信息高度整合、联动共享。强化信息安全保障。(省发展改革委、工商局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珠三角九市政府等参与)

3.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一体化应用。加快全省集中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与医药卫生、民政低保、残疾人人口综合信息等系统的信息交互和业务协作,实现就业、社保、人事人才等业务领域之间及省内各地市之间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加快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基本实现镇街和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全部联网。建立统一、开放、规范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推进公共就业、社会保险、教育培训等信息共享。深化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在就业失业登记、职业培训、医保联网结算、社保缴费、待遇领取、人事考试等领域的应用,并逐步拓展到医药卫生、民政低保、惠农待遇发放、工资和补贴资金发放、特殊人群服务等政府公共服务领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珠三角九市政府等参与)

4.推动教育、卫生计生信息服务一体化。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一体化发展机制,加强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推进省教育云服务中心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基础教育宽带网络“校校通”、“粤教云”公共服务平台、多媒体教学和数字化校园,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统筹人口健康信息资源,建设省、区域(市或县级)二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构建医药卫生“健康云”,加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监管和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整合和共享全员人口信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和医院信息,推进“居民健康卡”和“社会保障卡”的功能对接与应用,实现各类卫生计生机构(含中医院机构)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省教育厅、卫生计生委牵头,珠三角九市政府等参与)

5.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与应用。加快各市智慧社区建设,提高社区信息化、智慧化水平,让信息技术成果惠及社区居民。推广智慧社区便民服务,深化智能楼宇、智能家居、智慧菜篮子、互动电视等智慧应用。推动水电、燃气等家庭能源物联网监控节能。打造面向医疗健康、旅游住宿、社区家庭、消费娱乐、网络购物等民生领域的云应用服务,将公共服务和社会应用延伸至社区、家庭和个人,强化社区综合服务功能。(珠三角九市政府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参与)

6.推动数字档案馆(室)信息服务一体化应用。按照档案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和保障档案数据长期可读可信的原则,加快各级档案馆(室)档案信息资源建设。着眼“文档一体”、“馆室一体”,结合办公自动化和各类业务应用系统的升级优化,大力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数字档案馆、室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建立开放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进跨地域档案信息共享与跨馆查阅便民服务。(省档案局牵头)

五、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珠三角各市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发挥省电信运营商积极性与能动性,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任务落实和激励机制,定期对工作责任单位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经济圈协调议事机制作用,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实际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发挥省物联网、大数据等专家委员会的决策支撑作用。相关工作情况纳入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年度评估考核。

(二)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利用现有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专项资金,支持珠三角智慧城市群和信息一体化发展。适当实行政策倾斜,加大对国家和省智慧城市试点的资金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各市工作积极性,动员各市发挥当地财政资金支撑作用,扶持物联网、智慧城市、智能交通、智慧医疗、市政管理等智慧应用,加快做好信息基础设施和平台对接。落实省宽带普及提速工程有关要求,以及我省与电信运营商签署的合作协议,鼓励引导省电信运营商加大珠三角信息基础设施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的投入力度,支持珠三角重点信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三)加强宽带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推进信息安全保障设施建设,加强信息监控、密码保护、容灾备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名,鼓励电子签名认证数字证书在互联网上的应用。建立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新产品在政府及其他重点领域应用的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风险评估和监测、检查、管理体系,着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四)加强区域合作。推动广佛肇、深莞惠和珠中江三大经济圈深度合作,夯实信息化一体化建设基础。依托珠三角科技资源的带动与辐射作用,通过对口帮扶机制,努力促进与粤东西北地区信息基础设施的全面对接。建立健全粤港澳、泛珠三角信息化合作机制,探索合作新模式,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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