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函【2014】33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2014年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14〕515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其中专项试点申报资料于2014年9月22日前、智慧城市试点申报资料于2014年10月17日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科技与村镇建设处,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肖宝琦;电话:59958910)
附件: 建办科函〔2014〕515号_.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