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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省省级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计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09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浏览次数:2375
核心提示:近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组织申报2014年省级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 政策属性:地方政策
近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组织申报2014年省级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通知》明确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原则。以科学发展为导向,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核心任务,以“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上水平”为主线,以打造信息化先导区为目标,统筹考虑资金安排,创新资金支持方式,为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贡献。强化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绩效要求,资金申报、评审、资金使用等各环节以绩效为导向,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通知》提出2014年广东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扶持五大领域:一是物联网技术应用领域;二是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重点领域;三是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领域;四是农村信息化建设领域;五是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环境建设领域。其中,领域三采用股权投资方式。申报单位应在以上五个领域范围内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具体的专题和类别。

此次广东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时间,领域一、二、三、五申报材料于2014年7月25日前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领域四农村信息化建设先通过广东农村信息网进行初审,网上申报时间为2014年6月25日至7月17日。

另外《通知》就2014年广东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提出严格要求。其中针对申报项目数量指出。领域一:广州市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其他地市、财政省直管县和省级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领域二:广州、深圳、珠海每个市申报数量不超过5个,其余地市、财政省直管县和省级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领域三:广州、深圳、珠海每个市申报数量不超过5个,其余地市、财政省直管县和省级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领域四:非珠三角地区(含惠州、肇庆)每个市申报 数量不超过6个,其余地市、财政省直管县和省级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领域五:每个地级以上市、财政省直管县和省级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

附件:  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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