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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26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次数:2384
核心提示: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信息消费实施意见》(秦政[2014]41号)。提出到2015年,全市信息消费规模超过14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智慧城市集成服务、智慧医疗、消防报警、智慧家居等信息消费系列产品年营业收入超50亿元;软件信息服务业和物联网相关产业营业收入达到47亿元。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800亿元。主城区和主要交通干线实现4G移动通信网络全覆盖。
  • 政策属性:地方政策
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信息消费实施意见》(秦政[2014]41号)。提出到2015年,全市信息消费规模超过14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智慧城市集成服务、智慧医疗、消防报警、智慧家居等信息消费系列产品年营业收入超50亿元;软件信息服务业和物联网相关产业营业收入达到47亿元。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800亿元。主城区和主要交通干线实现4G移动通信网络全覆盖。

意见指出,全市信息化建设项目将加强归口管理,符合建设条件的信息化系统逐步向秦皇岛市智慧城市云平台迁移。市政府每年整合3000万元信息消费引导资金,用于新一代通信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政府和社区公益性信息系统建设、软件及电子信息产业企业奖励补贴等信息消费相关项目。通过实施信息消费产品产业化工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信息消费宣传体验工程十大试点建设工程,实现信息基础设施显著改善、智能信息产品企业集聚发展、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初见成效、政府公共服务云平台信息共享、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创新活跃、信息消费引导和感性体验体系基本建成六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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