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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口调控该往哪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03  来源:光明网  浏览次数:1501
在水资源的总供给量方面,北京的本地水资源、再生水利用、外地调入水资源合计为55.4亿立方米。而在用水量方面,未来工业、农业和生态这三类用水量合计为25亿立方米,剩余可供生活用水的量为30.4亿立方米。按照每人年均85立方米的标准,乐观估计北京水资源的理论承载能力可达3500万人。

在土地资源方面,北京实际可用建设用地总面积大约为9400平方公里,平原、浅山等都有进一步增加人口的潜力。结合北京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并借鉴国际经验,6400多平方公里的平原区土地利用仍有较大潜力。北京的浅山区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可以进行适度开发;海拔较高的山间谷地地区不宜大规模开发,需要进行适度控制。在现行用地规划控制下,如果城乡建设用地能达到现有城镇的水平,即1.2万人/平方公里,也就是人均85平方米,理论上北京的土地资源承载力为3000-3200万人。

2.从现有人口发展趋势变化和经济发展判断人口总量

按照常规人口增长预测,如果分别按照过去十几年北京较低和较高的增长速度,预计到2020年,北京市总人口分别可达到2474万人和2770.3万人。

按照投资、就业情况预测人口增长,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8%和6%进行预测,到2020年,北京市总人口分别为2653万、2517万和2387万。

3.对未来北京人口变化的总体判断

未来主城区吸纳人口的比重将会下降,近郊区将是承载人口增长的主要区域。如果主城区的职能得到有效疏解,主城区的人口规模也会下降,近郊区未来吸纳人口的总量和比重都将有较大增长。

预计到2020年北京市总人口大致在2500万左右。如果北京市控制人口政策措施使得年均投资在8%以内,北京市人口总量限制在2500万人内有可能实现;预计到2020年北京外来人口总量将接近1200万人,外来人口占城市人口的比重将会逐年提高,到2020年将达到45%左右。

北京人口调控的思路和政策手段

目前,大量外来低收入人口在短期内进入北京,寻求就业和提高收入水平的机会,导致基础设施供给严重不足。城市精英阶层在赶超战略的思维下,要求北京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到发达国家水平,由此而形成的社会舆论压力,则放大了基础设施供给不足的矛盾。

从发达国家特大城市的发展进程来看,人口规模高速增长一般都会持续几十年的时间,甚至上百年,这些城市的人口总规模也远小于北京。而仅仅十几年时间,北京人口在原来的基数上增加了800多万。北京人口的快速增长,使本来应该在长时间内解决的矛盾,被浓缩、集中并放大。由于我国城镇化的后发劣势,在城镇化过程中,公众往往以发达国家作为参照系,这使得在矛盾集中出现的时候,我们还面临着赶超心理形成的社会舆论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的人口调控思路是针对所谓“城市病”提出的。其他国家的“城市病”针对的基本上是如何解决集聚在城市的贫困人口的就业和生活条件改善问题。在市场经济国家,一般都是政府通过加大公共投入来逐步解决“城市贫困”问题。可是我们的政策出发点,始终停留在如何减少人口和控制人口进入。在行政资源和市场资源同时高度集中于北京市的情况下,人口要素流向北京,应该说是符合经济规律的。

我们建议,北京市人口的调控应该坚持以下基本思路: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处理好“政府引导”和“市场决定”的关系,坚定不移地以改善公共服务为导向,逐步缩小外来人口和本地人口的公共服务差别;充分利用北京市行政辖区的空间,合理配置人口和资源;通过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引导人口流向的分布趋势。具体政策手段上,可考虑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一是严格按照人口居住年限设定落户条件,避免设置年龄、学历学位、技术职称等条件抬高落户门槛;二是弱化落户人口户籍上附带的福利因素。户改要以促进人口长期有序流动为重要目标,应弱化落户人口户籍上的福利,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新增办户口减少政策性住房等福利供给;三是优先解决长期举家迁徙人口落户。要尽快制定有关政策,一次或分数次解决长期举家迁徙在北京务工经商的外来人落户。对于非举家迁徙的外来人口,要通过就业年限等条件的累积,逐步实现落户;四是鼓励新增人口在远郊区县落户。

2、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根据常住人口规模,编制部门和地方预算,把外来人口的公共服务纳入预算范畴。承认外来人口对公共服务的差别化需求,充分利用北京市行政管辖区空间,在远郊区选择部分建制镇,为外来人口和中低收入人口建设集中居住区,满足一般性的基础设施供给和适应他们收入水平的公共服务体系。允许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在此集中建设,政府给予财政补贴,并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城区教师、医生等相关从业人员,通过轮岗等方式加大对外来人口的公共服务。

3、促进环北京经济圈建设。北京作为特大城市,在未来的城镇化进程中仍将继续吸引人口的聚集。要缓解北京市民对人口日益增长的不满情绪,北京市应与河北省密切合作,加快环北京经济圈发展。一是实行税收共享政策。凡是要在北京投资或者已经在北京投资、需要向周边城市转移的企业,实行税收共享,明确共享比例;二是共建产业园区。可由北京市下辖各级政府,分别与周边城市签订协议,共同建立产业园区,也可由北京市政府规划下辖区县和周边城市结对子;三是扶持周边城市发展。北京市可以先行确定一部分试点城市,通过帮助其建设基础设施,实现医院和学校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四是加强轨道交通建设。为促进北京市人口和产业向周边城市外移,可将延伸至郊区县的轨道交通建设,进一步延伸到环北京经济圈的周边城镇。

4.推动北京产业结构优化,限制低端工业发展。应该限制投资的增长,特别是低端工业进入辖区。取消对下辖区县的GDP考核指标。鼓励相关区县和环北京经济圈周边城市合作建立产业园区。制定产业发展的空间规划,规划中要提出工业企业进入近远郊区县的限制条件,鼓励辖区内区县以及建制镇服务业的发展。针对北京市庞大的消费人群,可制定下辖区县的服务业发展规划,如会议经济、老龄经济、教育经济和医疗服务以及农家乐等。

5.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一是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同地同权。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所形成收益应缴纳相关税费。二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进行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允许农民利用自有宅基地建设租赁性经营房屋。三是改革土地征收制度。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因地制宜采取留地、留房、留物业、留股份等多种安置方式,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发展。四是合理调控城市用地规模。强化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提高建成区人口密度。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要与吸纳外来人口落户规模相挂钩。五是健全集约节约用地制度。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逐步对经营性基础设施和各类社会事业用地实行有偿使用。探索建立政府引导、规划管控、多元参与、利益共享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

6.合理利用价格手段调控人口生活成本。加快北京市政公用事业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尽快形成市政公用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通过价格手段调控人口规模。要进一步完善研究提高公交地铁票价并对低收入人口进行补贴的政策措施。

7.选择有利时机,取消住房限购和限贷政策。通过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调节开发商收入,获得最大土地收益,解决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对农民的补偿问题。

8.需要中央解决的配套政策。一是在中央政府层面建立协调机制,由中央政府统筹京津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包括北京人口调控),并制订相应的规划,统筹规划安排中央政府部门的资源。二是与中央政府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争取中央财政对户改成本、区域间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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