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2013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业务收入3.06万亿元,同比增长23.4%,是2010年的2.4倍。软件业务收入占电子信息产业比重25%,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
产业结构服务化趋势突出。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收入大幅增加,全年完成5482亿元,同比增长31.9%,增速居全行业首位,占全行业收入比重18%。
创新能力和应用水平稳步提升。软件产品登记数39821件,同比增长11.5%。软件着作权登记数164349件,同比增长18.04%。研发经费2598亿元,同比增长19.5%,研发投入比(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6%。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软件业实现利润总额3830.5亿元,同比增长13.8%。从业人数为470万人,比上年增加52万人,同比增长12.4%。软件技术在工业、金融、交通、医疗、政务等领域深化应用,对社会生活和生产各个领域的支撑和带动力持续增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
二、软件是引领信息消费的重要引擎
首先,软件本身就是信息消费的重要内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是信息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消费是指居民为满足个人需求而购买的信息产品与信息服务的最终消费。其中,信息服务消费包含语音通信消费、互联网数据及接入消费、信息内容和应用消费、软件及其他消费等四部分。2014年1~4月,软件技术服务消费(包括软件产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收入)10287亿元,同比增长21%。
其次,软件是信息消费的重要基础。目前“软件+应用+内容”已经成为当前信息消费的普遍模式,软件为信息消费提供强大的技术、产品和服务支持。离开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支撑,所有的信息消费都难以实现。移动支付、智能交通、智能医疗等系统的运行,特别是海量数据的分析处理,需要软件作为技术基础和支撑工具。例如,苹果的APP store已拥有超过100万的应用软件,正是由于这些丰富多彩的海量应用软件,激发了大家购买iPhone和iPad等终端产品的冲动。
最后,软件是信息消费发展的增长引擎。近年来,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领域所孕育的新应用、新服务和新业态,都在不断丰富信息消费的内容,为信息消费提供新的发展空间。例如,微信推出短短3年来用户已超6亿。微信本属即时通讯软件,通过提供方便快捷的微信支付功能,打通了信息消费的关键环节,衍生出包括话费充值、理财、打车、精选商店、红包、AA收款等一系列新型信息消费。软件核心技术创新将导致应用模式、商业模式、服务模式的巨大变革,突破限制信息消费增长的藩篱,使其增长更具爆发力。
三、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由大变强
(一)实施创新驱动,支持企业为主体突破核心技术充分发挥企业对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用好“核高基”和电子发展基金,支持骨干企业在安全可靠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云计算、大数据、工业控制系统等关键领域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移动互联网软件及关键应用开发。继续推动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研发课题实施及课题成果的推广应用,构建移动互联网生态体系。加快智能语音产业发展和应用。继续支持自然语言理解等关键技术研发,加快在移动互联网、车载信息、数字电视等消费领域的拓展应用,促进信息消费。推进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注重以服务创新带动技术创新,以重大项目应用推动云计算服务产业化。组织实施云计算示范工程,加快推进云计算服务产业化。促进信息安全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面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工业控制系统等关键领域信息安全技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加强国家战略引导,研究提出发展我国大数据的思路和措施。重点突破数据分析挖掘等关键技术,发展数据服务业,建设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
(二)创新中国软件名城建设,促进软件产业向城市集聚发展推进中国软件名城创建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管理机制,加强对申请城市的统筹指导和分类推进。发挥软件名城及试点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经济带为重点,进一步发挥中国软件名城及试点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软件产业向城市群集聚发展。积极探索二、三线城市发展软件产业的路径和模式。完善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快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继续利用专项资金从国家层面统筹部署软件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引导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降低中小软件企业研发成本。
(三)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大力推进安全可靠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在重点领域开展安全可靠信息系统应用示范。继续推动重点领域开展安全可靠信息系统应用示范,逐步实现应用、技术、产业、安全等环节协调发展。加强产业支撑能力建设。协调系统集成商、安全可靠软硬件供应商和测试机构,持续开展集成适配关键技术攻关,探索联合攻关基地发展的长效机制。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开展特一级企业培育工作,尽快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指导系统集成商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力量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四)把握“营改增”政策机遇,以点带面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深入分析“营改增”对信息技术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影响,把落实国发4号文件与贯彻“营改增”政策相结合。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创建以生产性服务业为特色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适时启动生产性服务业试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动面向制造业的生产性服务业剥离,面向行业和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
(五)加快发展工业软件,有效支撑两化深度融合推动工业软件研发及应用。推动工业软件企业围绕实际需求,联合工业企业开展工业软件产品研发及应用工作。探索开展工业制造和管理等全流程数据共享试点,打通数据链。推进工业软件服务化发展。组织开展安全可靠工业软件和行业系统解决方案推广,依托行业机构,选择基础好的省市做好需求对接。鼓励以公共服务平台、软件服务化等新形态向企业交付应用。
(六)创新行业管理和服务方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双软认定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规范双软认定的服务流程,让符合政策的企业更便捷地享受优惠政策支持。支持开展第三方移动互联网测评服务。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第三方测评服务,加强移动互联网应用新业态规范管理,促进形成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加快重点软件标准研究制定。加快研制SOA、大数据、工业软件等领域重点标准,做好云计算综合标准化工作。做好物联网软件和信息服务相关标准工作。进一步完善ITSS框架体系,做好关键共性和基础性标准研制。持续提升参与国际标准研制的话语权。做好软件正版化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认真做好计算机生产企业正版操作系统预装数据的分析统计工作,开展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工作专项检查。配合做好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加强产学对接。实施好领军人才培育工程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