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你好,欢迎来到智慧城市网
  • 厂家直供
  • 大宗采购
  • 实力企业
  • 资讯头条
  • 招商
  • 卓越品牌
  • 政策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研究 » 政策要闻 » 正文

工信部与中国科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07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浏览次数:435
核心提示: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中国科学院院长白春礼日前分别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科学院协同创新推进工业转型升级战略合作协议》上签字,标志着部院双方正式开启全面战略合作,协同推进我国工业转型升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中国科学院院长白春礼日前分别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科学院协同创新推进工业转型升级战略合作协议》上签字,标志着部院双方正式开启全面战略合作,协同推进我国工业转型升级。
  
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科学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探索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我国科技与产业紧密结合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战略合作协议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战略决策咨询,双方将围绕我国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战略和科技问题开展合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挥贴近产业、了解行业的优势,提出推动我国工业转型升级重大需求。中科院发挥多学科、跨部门、跨行业的人才和技术优势,积极开展战略研究,组织院士专家参与重大产业规划编制、论证和评估,为我国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提供决策咨询;
  
二是关键技术支撑,双方选择重点行业,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和产品发展方向,明确重点技术,推进协同创新,争取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服务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搭建交流服务平台,双方通过共同举办高层次产业技术论坛等形式,促进产学研交流与合作,开展重点工程技术需求对接,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产品化、产业化,共同支持建立产业技术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产业技术基础,为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
  
为推动战略合作协议的执行与落实,双方将成立部院合作协调小组,建立部院定期沟通协商机制,进一步提炼部院合作工作重点,扎实推进相关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双方一致同意本着“厉行节约、务求实效”的原则推进工作,不举办签约仪式。
  
 
 
[ 政策研究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政策研究
点击排行
经营许可证编号 京ICP备17002221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19046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