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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明年将实施激励政策扩大信息消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浏览次数:636
核心提示:2013年信息消费的扶持重点是:积极发展移动互联网、IPTV、手机电视等新应用;引导智能手机、智能电视等终端消费;加快网络购物、网络购物、网络支付、电子商务等信息服务发展。
2013年信息消费的扶持重点是:积极发展移动互联网、IPTV、手机电视等新应用;引导智能手机、智能电视等终端消费;加快网络购物、网络购物、网络支付、电子商务等信息服务发展。

昨日召开的工信部年度工作会议明确,“稳增长”依然是2013年工作的重要内容,而大力培育信息消费将成为“稳增长”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此,工信部将在2013年推动实施信息消费激励政策。

现有消费政策主要是鼓励有形产品的消费,对信息内容与服务方面的激励政策尚属空白。信息消费,是指直接或间接以信息产品或服务为消费对象的消费活动。根据工信部的数据,“信息消费每增加100亿元,将带动国民经济增长338亿元。”

当前,信息消费呈爆炸式增长态势,其对内需的强力拉动作用已经显现。以智能移动终端为例,2011年我国国内智能手机销售量7344万部,销售额1469亿元。

智能终端和宽带网络的日益普及,进一步激发了居民对信息服务的消费需求。最明显的是手机上网用户猛增。今年前三个季度,中国移动无线上网业务流量高达2173亿MB。

与信息消费所蕴含的巨大潜能相比,当前的信息消费规模与水平只能算作“星星之火”。据世界银行统计,我国人均信息和通讯技术支出远远低于发达国家。2007年美国、日本人均信息和通讯技术支出分别为3417.38美元、2455.47美元,我国仅为192.69美元。

为此,工信部部长苗圩表示,2013年将大力培育信息消费,推动实施信息消费激励政策。

专家建议,应该借鉴以往家电下乡等有形产品消费补贴,从财税等层面制定针对信息内容和信息应用的消费激励政策,从而更大限度地激发信息消费的潜力。

会议明确,2013年信息消费的扶持重点是:积极发展移动互联网、IPTV、手机电视等新应用;引导智能手机、智能电视等终端消费;加快网络购物、网络购物、网络支付、电子商务等信息服务发展。

市场人士表示,随着信息消费的普及,移动支付将成为直接受益的环节。不久前,移动支付的技术标准已经公布,铺平了互联互通的技术障碍。这意味着2013年移动支付产业将进入规模启动阶段,国内芯片和智能卡厂商将最先受益。
 
关键词: 信息 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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