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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05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534
核心提示:12月4日消息,近期该部下发通知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要求各地于12月31日前提交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的材料。
12月4日消息,我国将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以探索智慧城市建设、运行、管理、服务和发展的科学方式。目前,2012年度申报试点工作已经启动。这是记者4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了解到的。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智慧城市是通过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整合信息资源、统筹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新模式。智慧城市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应具备以下条件: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已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已完成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已有明确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保障渠道,如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组织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负责组成国家智慧城市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并负责智慧城市创建的技术指导和验收评定。综合评审意见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的试点城市名单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试点城市在创建期内,每年12月31日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交年度自评价报告,说明预定目标的执行情况。创建期结束后,住房城乡建设部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创建任务书组织验收。对验收通过的试点城市(区、镇)进行评定,评定等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二星和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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