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以来,酒泉市积极推进电子监察工作,努力打造“阳光”政务,有力推动了作风转变,提高了机关效能,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结合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我市不断加大对行政审批(许可)和服务事项清理力度,着力在“清、减、压、进”四个方面下功夫。先后清理出市级各类行政审批(许可)和服务事项444项。针对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的事项“应清不清”“应进不进”“进而不办”等现象,通过查阅职责、问卷调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查出“体外循环”和规避电子监察的事项28项,责令全部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并给予相关单位通报批评和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和良好、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不能评定为称职的责任追究,有效保证了事项的全纳入。
针对一些单位和工作人员怕监督、嫌麻烦的实际,通过“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统计分析、绩效评估”等方式,强势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运行。事项审批更快捷。通过减少承诺件、增加即办件,减少审批事项、增加服务事项,各部门主动提高效能,将事项办理时间由法定的11138个工作日压缩到6893个工作日。风险防范更有效。经过风险查找、评估、设定三个步骤,确定廉政风险点1575个,设置预控措施4095条;审核37个市直执法单位2707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明确具体实施标准8069项,并在网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预警纠错更及时。系统自动、实时获取监督对象的相关业务数据,随时进行数据分析和警示纠错。对违反程序的办件,设置防火墙阻止通过;对超时限的办件,一天发黄牌、两天发红牌、三天发监察建议书并分别扣绩效1分、2分和5分,有效减少了人为因素对制度的干扰,提升了行政监察的时效性。绩效评估更科学。系统实时对办件信息、预警信息、热点事项、满意度评价和工作量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绩效评分,并把行政服务中心和分中心的评价分值纳入系统,各部门、各窗口得分有理,失分有据,保证绩效评估的科学性。窗口服务更优质。采用摄像、语音对讲、同期现场录制、群众现场评价等方法,对窗口人员办事情况、服务态度、工作效率进行实时监控监督。各分中心积极开展评比“红旗窗口”活动,促使各职能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树立去庸求进、去懒求勤、去贪求廉的良好形象。
为保证电子监察系统的规范、有序运行,我市还加大对窗口一线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窗口工作人员事项办而不录、虚拟批量办件、叫号机和评价器使用率低等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设备损坏不及时更换、出现故障不及时报告等现象,责令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发红牌予以警示。同时,加强对网络运行的安全维护,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强化内部管理,明确责任分工,有效保证了事项办理和系统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