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智慧城市网报道,连日来,城镇化成为在湘全国人大代表们热议的话题。代表们认为,城镇化更重要的是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由“乡”到“城”的转变,关键就是要实现“人的城镇化”。今天,全国人大代表李江向大会提交建议指出,城镇化已经确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涉及很多方面,在实施城镇化战略时有三大问题很少论及,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和关注。
科学设定城镇化目标
建议提出,我国城镇化的目标可以分为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个方面,一个是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一个是生活在大中小城市及村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后者是建立在前者基础之上的,但后者的数值比前者要大。欧美等发达国家非农人口已占到总人口的90%以上,个别国家甚至达到99%以上。但我国不可能做到这一点,这是因为我国人多地少,人均只有一亩三分多地。为了确保13亿人口的粮食安全和其他重要农产品的基本需求,我们不仅要注重提高劳动生产率,还要注重提高土地产出率。这就决定了我国必须保留比发达国家高得多比例的农业人口,对有限的耕地资源进行精耕细作。粗略估计,我国在可预见的未来,农业人口还需占总人口的20%,换一句话说,人口城市化率大约在80%左右。目标设定问题,是我们制定城镇化战略和具体方针政策的重要前提,建议有关部门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门研究。
实现农村人口村镇化
“要把村镇建设作为我国城镇化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建议中说,“村镇”是指县以下(不含县城)的小城镇和以农业人口为主的集中居住区。据估算,我国未来大约还有35%的人口(含20%左右的农业人口和15%左右的非农业人口)生活在县以下(不含县城)区域,这部分人群同样应该享受现代城市文明。实现这一目标的路径就是逐步让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向村镇集中。不仅有利于节约土地、减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还可催生新的服务业,创造新的就业岗位。
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我国完全可以通过政府全面规划、宏观指导及政策支持,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新型农村人口城镇化之路。建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认真研究,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在本世纪中叶前基本实现农村人口的村镇化。
统筹考虑不同地区的村镇化布局
城镇化战略,要考虑粮食主产区应转移出更多的农业人口。我国目前面临一个农民致富与国家粮食安全的矛盾。这是由我国小规模家庭经营方式所决定的。一户农民只种几亩上十亩地,只相当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农户耕种面积的几十分之一甚至几百分之一。在粮价已与国际接轨的今天,低下的劳动生产率,是我国农民收入低、种粮积极性不高的根本原因。像湖南这样可以一年两熟甚至一年三熟的地区,双季稻种植在逐年减少。因为农民外出打几天工的收入就相当一亩地多种一季水稻的纯收入。长此以往,国家的粮食安全令人担忧。要解决这个问题,惟一的选择就是扩大种粮农民的土地经营规模。而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就必须使用耕地、插秧、收割等农业机械。而农业机械的使用只能在平原和丘陵地区进行。这就需要统筹考虑农村不同地区的人口布局或者说村镇化布局。
建议提出,主产粮地区如东北平原、华北平原、黄淮海平原和长江中下游平原,应比不适应机械化作业的蔬菜、水果、花卉产区转移出更多的农业人口,以利于粮农家庭经营规模的大幅度提高。建议有关部门应从规模、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尽快使主产粮区的农民扩大家庭经营规模,增加收入,从而调动种粮的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