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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地创建智慧城市是当务之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21  来源:《经济》  浏览次数:1377
核心提示: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自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公布一年多以来,各地区在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的过程中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同时也遇到了一些相似的难点问题。为了解当前我国智慧城市试点的建设情况,以及在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记者独家专访了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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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自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公布一年多以来,各地区在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的过程中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同时也遇到了一些相似的难点问题。为了解当前我国智慧城市试点的建设情况,以及在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记者独家专访了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

记者:在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建设智慧城市的时代意义是什么?

仇保兴:智慧城市建设的本质意义是充分利用信息化作为载体,融合新型工业化、集约机动化智慧地推进我国城镇化,使百姓生活更便利、更美好,使城镇投资环境更好、更公正,使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加和谐、更加低碳节能和环保,有利于顺利实现民族复兴与和平崛起。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指出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融合的道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曾指出,要把生态文明的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的全过程中,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在这样的背景下,智慧城市的建设也必须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目标,结合四化的各自功能,来探索四化融合的具体模式:新型工业化是发展的动力,是创造就业岗位的主途径;农业现代化是民族复兴的基础,无农不稳;信息化是协调、组合和系统集成创新的工具,是推动各方面有机融合和可持续发展的新途径;而新型城镇化是机会平台,离开了这个机会平台自身的健康发展,其他三化就有可能成为无本之末、无源之水,“四化”必须相互促进、同步发展。

另外一点就是,我国城镇化自身也存在的一些亟待要解决问题,比如:各地发展不平衡、区域发展不均衡、城镇结构不均衡、大城市病、城乡发展不平衡、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不协调、城镇化与工业化不协调、城镇化与公共服务不协调等。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各种城市病越来越突出:交通的拥堵已经从沿海大城市向全国蔓延,空气的污染从北方向南方蔓延,水体的污染虽然局部上有所改进、但总体上没有好转,垃圾围城、耕地减少、能源紧张、水资源短缺等问题都制约着经济、社会和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智慧城市建设必须有效地应对这些问题,离开解决这些问题的智慧就是“白智慧”,不能诊断医治城市病的智慧系统就是“瞎智慧”,不能使市民生活更美好的智慧就是“空智慧”。要避免出现“空智慧”、“白智慧”、“瞎智慧”,科学合理地创建智慧城市是当务之急。

记者:当前各级政府应如何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仇保兴:我认为可从以下6点入手:

一是智慧城市建设理念。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智慧城市是一个有机的复杂的整体,要从更长远、更具历史观、更广泛、更多视角来统筹分析和研究城市。并且要因地制宜,要实行“一城一策”的创建方案。城市面临什么最紧迫的问题,就应“有的放矢”、动态扩张、系统共识,从而逐步解决城市的产业、民生、行政、资本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是做好智慧城市顶层设计。顶层设计要注重从建立物理性的公共平台——公共信息平台起步,能把能源、交通、给排水、通信、城市安全等最基础的公共设施的信息汇集、组合。其他的系统可以逐步叠加上去,实现信息的共用、共享。

三是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第一批智慧城市试点基本上都有了数字化、信息化的物理平台,对这个基础物理平台进行合理化改造,叠加公共信息平台、进行升级,继而解决信息孤岛问题。要像城市的路网、能源系统一样,围绕着改制、共享、协同这三个新理念,分期分批地、系统地进行改造。要最大限度地整合现有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最大限度地搭建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防止部门垄断。这种新的基础设施跟城市供水、垃圾处理、交通系统等这些传统公共基础设施相比,信息系统所产生的知识和利益的“外溢”性、正外部性更强,对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地提升和生活质量地改善作用也更大。

四是强化城市典型智慧应用。智慧城市有许多专题性智慧应用,这些专题性智慧离不开产业升级、社会治理、生态建设、民生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这些单项的应用也应该升级、共生和相互融合,并将他们系统化、信息化,这样就能够派生出新产业来。

五是优化智慧城市运营。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应该有多种模式,需要深入探索和研究。地方政府应该结合各地的特色选择合适自身发展的模式,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各自的优势,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运营与投资模式。地方财政要有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年度预算,中央财政有专项经费支持,开发银行信贷也应有回报保障。在这个基础上要积极引入市场化、民间的投资、第三方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行智慧城市建设。其中,公共财政资金要投入到企业不愿意投或者难以产生直接经济收益的项目中,如公共性的平台建设、网格的建设、数据中心等。这些项目功能很难分割,必须由政府来主导建设,政府不应该包揽那些能直接盈利的项目。

六是智慧城市保障体系。该项保障体系要以十八大文件精神、城乡规划法等为指导,建立政策法规体系、技术标准体系、运营体系,加上网格化公共物理平台,明确应用方向,强制性地把所有的信息资源纳入到公共信息平台中去。

记者:请您谈谈2013年在试点城市的建设中取得的成绩以及遇到的问题。

仇保兴:自2012年11月份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确定了193个试点城市。到目前为止,绝大部分试点城市(区、镇)已经完成了任务书的签约工作。试点的整个过程,一般可以分为三个环节,第一阶段是立项,第二阶段是创建,第三阶段是验收。从立项的阶段来看,自发出了42号文件之后,各个地方积极响应,产生了现在的193个试点城市;从形态来看,这些试点涵盖了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城区、新区、重点镇、生态区和示范区等类型,全国各个大区,基本上都覆盖了。

然而,在对各个试点城市建设的总结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并解决了一些问题。

第一,纠正了认识的偏差。特别是第一批中出现的问题,比如把智慧城市理解为信息系统的建设,或者把一些信息系统贴上“智慧”两个字,就成为一个“智慧城市”的这种认识,逐步的开始在下发任务书的时候,或者说在任务书的签约的过程中,进行了纠偏。认识到智慧城市必须注重城市服务功能的提升,要关注人与城市、城市与环境、城市与体制、城市与文化等的关系,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

第二,关于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方面进行了完善,特别注重了国家目标和城市问题的把握。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内容,也就是说,把国家2020年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国家关于新型城镇化推进的“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八字方针,把这些宏观目标和城市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关注多维度的系统分析,而不是从单一的角度看问题,注重处理好多种利益关系的平衡。这在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中得到了有效的体现。

第三,创新了投融资的渠道。如果说在第一批试点的时候,更加注重的是公共财政来支撑智慧城市建设的话,那么到第二批任务书签约的时候,已开始注重采用行政配置资源和市场配置资源,共同来处理好可持续的投融资渠道,而不是仅从一个方面入手;注重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处理,初步实现相互促进、共生发展。

第四,动员城市多方面的力量,注重了体制机制的创新,关注决策者和民众的参与度。特别是第一批的时候,我们发现,虽然有很多城市在申报过程中有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来答辩,也很关注,比如有些城市关注了三个维度:市长的视角、民众的视角、企业家的视角。但是,实际上的第一批方案拿出来的时候,很多的只是从技术角度,或者是从一个部门的角度,来策划整个智慧城市的建设,甚至可能委托了一些公司,做了一个简单的方案,但是在第二批任务书签约过程中,这个偏差开始得到了有效的纠正,很关注决策者和民众的参与程度。

第五,注重解决资源共享、业务共享的问题,特别注重了现有的系统建设如何实现多元数据、异构系统之间的共享和协同的问题。对这种政策、环境地建设和共享协同标准地制定,进行了纠正。应该说在试点(立项)过程中,我们解决了一些前进中的问题。

记者:在智慧城市的融资与贷款偿还方面,试点城市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仇保兴:
目前,我国经济下行的可能性依然存在、财政收入增长明显放缓、不少地方甚至出现了财政困难。与此同时,减缓空气和水污染、城市防灾、节能减排和产业转型等都是迫在眉睫的课题。在此背景下,创新扩大财政投资的模式、采取“精准投资”的策略,不仅能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而且更有助于启动和激励民间资本投资规模和抑制地方政府新一轮盲目投资、形成上下左右齐心协力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新局面。对于日益增大的政府巨额债务,如何分拨出一部分投入到智慧城市的建设中,是困扰各地方政府的难题。

我认为在解决融资这一问题上,政府应加强引导作用,让市场来起决定作用,也就是说促进民间资本成为投资主体。而这一举措也符合了我国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精神。

其实,国内外实践早已证明:过度的公共或国有企业投资会对民间资本产生挤出效应。而且此类投资也会因为资源配置效率的低下而难以产生效益,无法转化为有效需求。从民间资本数量上来看:我国居民存款余额从2007年的14万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41万亿元,5年增加了27万亿元,三倍于过去几十年的增长。从微观层面,也已形成数万家民间投资公司和股权投资基金,这些投资机构的资金总量也不少于10万亿之巨。但事实上由于缺乏公开透明规范的民间投资渠道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实业的激励机制,规模巨大而且逐利性极强的民间资本纷纷投入“钱赚钱”的影子银行和房地产泡沫,如不及时引导,还有可能引发局部性的金融危机。

从前几年我国的实践来看,政府财政资金应投向社会资金不愿投入、近期获利机会渺小、资本沉淀额较大的领域。更为重要的是,政府有限的投资应主动投入先导性、启动性领域,为民间资本的大规模后续投入创造条件。一个成功的案例是:4年前,财政部和我部合作启动了城市污水管网“以奖代拨”的政策,3年间建成的污水收集管网比前30年建设的管网总量还多,也为地方污水处理厂BOT或BT模式引入民间投资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而这些都是地方政府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可以参考的模式。
 
关键词: 智慧城市 仇保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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