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鉴于此,我们要加快推进财税体制和各级政府公共服务事权改革,厘清新型城镇化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自负责的领域,制订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匹配的财税方案,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匹配额度,以财力定事权,按税种的经济属性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充实地方税体系,使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相匹配,保障其履行事权所需的财权,构建有利于促进城镇化持续、稳定发展的财税体制已势在必行,这是解决新型城镇化发展中资金问题的一大关键。总结传统城镇化发展的经验教训,财税改革中调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支出责任,重新确定分享税收比例来增加地方自主财力,并适当增加中央政府的支出责任,有利于鼓励地方政府推进城镇化的积极性,有助于避免体制性“土地财政”的蔓延和降低政府债务风险。
3.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开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活力源泉
理论分析和已有的历史证明,市场机制是人类社会迄今所能发现的最有效率的资源配置体制,这一点已成为经济学界的共识了。新型城镇化发展一定要坚持市场经济逻辑,坚持市场经济逻辑和坚持富民目标是一致的,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就是为发展“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提供良好的制度条件。因此,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应该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首要原则。市场经济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活力源泉,高质量的新型城镇化只能通过进一步深化市场改革来完成。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以市场的力量引导资源要素流动和集聚,通过市场竞争提升城镇经济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我们坚信,只要政府着力于创造一个公正、公平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竞争条件,作为市场经济理性人的企业家和农民,应该到哪个城镇发展什么产业、上什么项目、适宜到哪个城镇安家落户发展,企业家和农民们就会根据自己对市场信息的把握和预期收入的判断做出理性选择。这种理性选择的结果,自然会形成人们创业带动和中小、微企业能动发展的内生活力;这种理性选择的自由越大,城镇化就越能健康发展。市场机制的这一明显优势,是政府行政力量所不能替代的。诚如李克强总理所告诫的那样:“政府的行政力量很难替代市场,我们倒不如专心考虑如何创造好的发展环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顺应市场规律,尊重市场选择,依靠市场机制,有助于不断增强新型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发展能力;可以避免“有城无市、有城无业、有城无人”、农民“被城市化”和“造城运动”等伪城镇化现象的出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以避免政府与民争利、公益缺位、功利上位这种政府职能异化现象的出现,减少社会动荡风险。由此可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可以有效避免政府过度干预市场的缺陷。
推进新型城镇化,政府与市场的作用都不可偏废,把两者的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协调合力,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要原则。过分夸大政府的主导作用和过分夸大市场机制作用都是有害的、不可取的。因此,我们必须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所处的不同时期和面临的不同发展环境,与时俱进地调整和转换政府的角色,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促进新型城镇化持续、稳定发展。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政府把该放的权利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树立执政为民的亲民形象,这是理顺政府与市场的一个基本原则。
新型城镇化:质量重于速度
中国城镇化率从1978 年的17.9%增加到2012 年的52.6%,与世界平均水平(世界银行2010 年的数据是52%)大体相当。我国的城镇化发展能够在短暂的34 年里取得这样的成就,无论从发展水平,还是增长速度都不算慢了,从城镇化规模上来讲,这是世界上所罕见的。但按照农民市民化标准严格计算,2012 年全国城市户籍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仅有35.29%,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与城市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相差17.31 个百分点,即有2 亿多生活在城市的人群没有真正实现市民化(城镇化)。由此可见,现阶段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最大问题不在于发展速度的快慢,而在于城镇化发展的质量较低,城镇化的质量并没有与城镇化规模同步提高,城镇化速度与质量不匹配。这种重速度、轻质量的城镇化发展模式超越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承载能力,随着时间推移,带来了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累积了极大的城镇化风险。
反观国际城市化发展的实践,“高速度、低质量”的城镇化发展模式一直为各界担忧和诟病。拉美国家高速城市化的教训应该引起我们警觉:有关资料显示,2012 年,拉美国家已成为世界上仅次于北美的城市化率最高的地区之一。拉美城市化率高达79.6%,仅次于北美的80.7%,高于欧洲的72.2%、大洋洲的70.2%、亚洲的39.8%和非洲的37.9%。但拉美国家在城市化的高速公路上跑得太快带来了两大问题:一是人口大量集聚在超大城市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二是贫富差距严重分化,贫民窟伴随着城市化无处不在。尤其是巴西的城市化率已经高达80%,但经济增长却陷入长期徘徊的困境之中。拉美国家这种典型的“过度城市化”现象被世人称之为“拉美陷阱”。“拉美陷阱”已成为发展中国家城镇化发展的前车之鉴。
我们一定要深刻吸取历史的教训,切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一定要警惕和防止由以往的“GDP 崇拜”转为“城镇化率崇拜”,必须从根本上实现数量增长型城镇化发展模式向质量发展型转变,即把人的全面发展,农民市民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产城融合、绿色低碳发展,延续传承城镇历史文脉等放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核心地位。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这是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特征的基本观点之一。新型城镇化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社会制度进步和不断创新的长期历史进程,又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我们千万不要抱有“毕其功于一役,一蹴而就”的急躁心态,盲目追求“贪大求快”大跃进式的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像中国这样在一个拥有13 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的国情基础上推进新型城镇化,世界上并无先例可循,我们不仅需要有改革攻坚的政治勇气和谨慎态度,而且更要有坚持不懈的耐心和恒心,始终如一地把新型城镇化建设作为一项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长期历史任务持续坚持下去,因为希望只能在坚持之中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