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是指政府机构运用现代网络通讯与计算机技术,将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职能通过精简、优化、整合、重组后通过互联网络予以实现,以打破时间、空间以及条块分割的制约,从而提高政府的运作效率,并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优质、廉洁的一体化管理和服务,并加强对政府业务运作的有效监管。现在遍布全国的主干网已基本建成,全国县以上政府90%以上建立了自己的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政府信息公开”的概念主要包括“公开”“、公开主体”以及“公开的内容”等几方面内容。
我国政务建设中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一)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由于电子政务在我国正处于初级阶段,人们对电子政务的认识有一些偏差。有些人认为电子政务就是政府上网,认为政府的一些政策、法规、条例搬上网络就万事大吉;有些人认为电子政务是上级的指令,完全忽视了行政工作的不同特点,使电子政务流于形式,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有些人认为电子政务只是传统政务管理的补充,是非主流业务。观念问题已成为制约电子政务发展的瓶颈之一。
(二)基础设施问题。电子政务是政府政务工作和现代信息技术充分结合的产物,其发展必须借助计算机和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计算机技术方面,我国许多非常重要的硬件和软件主要依赖进口,因此无法获得知识产权和完整的技术档案,为增容、升级和维护带来麻烦,也对数据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在网络方面,虽然近年我国网络普及率在直线上升,但由于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还未全面完成,网络的运行速度还很慢,各地政府的计算机、电讯设施网络的普及率还不高,整体的物质和技术远远不能满足建设电子政务的需要。
(三)规划问题。目前,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都把电子政务建设作为政府工作和国家信息化的重要战略,而且已经制定了相应发展规划。而我国电子政务正处于初级阶段,没有发展的宏观规划,没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也没有相应的发展规划;同时,“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与电子政务的统一性、开放性、交互性和规模经济等自然特性产生严重冲突,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在开展电子政务时往往各自为政,采用的标准也各不相同,造成重复建设;这些也是制约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四)人才问题。要想顺利实施电子政务,人才是关键。目前我国电子政务人才相当匮乏,尤其是既懂技术又懂管理,既懂“电子”又懂“政务”,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高级人才。在我国,高等教育对电子政务人才的培养还未能建成成熟的教育体系,从业人员的行业素质还不是很高。大多数电子政务工作是由网络技术人员来完成,由于受本身专业的限制,使得电子政务缺乏与管理、政务等专业的契合,从而影响了电子政务的深度和广度。
(五)法律问题。法制建设是电子政务的支柱。我国电子政务起步较晚,立法也相对滞后,虽然相继出台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但还不完善,有些领域存在法律“真空”。有专家称,我国的电子政务正处在一个“无纲领性立法、无明确的立法规划、无有效的立法评价及监督机制”的三无状态;另外,我国多数电子政务立法的效力层次低,效力层次较高的法律、行政法规大多尚未出台。因此,如何通过法律法规保障电子政务健康发展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快信息公开
(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目前,世界经济正处在从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信息技术的发展不仅加快了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步伐,也对政府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机关,都面临着全球范围的竞争。电子政务的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部门必须对此有正确的认识,尽快转变观念,把电子政务的发展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上。强化对电子政务的舆论宣传,增强社会与公众对电子政务的认识,鼓励广大企业和居民参与到电子政务的建设中,以加快其发展,缩短同发达国家的差距。
(二)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是发展电子政务的关键。在计算机技术方面,我国政府可以充分利用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组织IT业界、专家学者等多方力量不断提高我国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能力,尽早摆脱对“进口”的依赖。在网络建设方面,政府应该加大投资力度,特别是向经济较为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和广大农村倾斜。其次,应做好三网合一的工作。将传统电信网、计算机互联网和有线电视网通过各种方式相互渗透和相互融合,为包括农村地区在内的大多数居民和企业提供廉价的、方便的网络连接,为电子政务的开展和国家信息化的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作为政务活动、管理活动和信息技术的结合点,电子政务建设不单涉及技术问题,还会涉及到有关部门的工作程序、组织结构、人力资源等方面的调适。因此,我国政府应尽快制定宏观的发展规划及阶段性目标,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电子政务的研究、规划和组织协调。另外,应当鉴国外的先进成熟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建立一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合我国政府办公特点并与国际兼容的电子政务标准。组织建立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系统,编制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修订和制定急需的标准,实行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检测机制和实施机制,完善标准咨询与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制定的越快、越全面,技术标准确立的越早,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就越能尽早走上快车道。
(四)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在电子政务建设中,政府工作人员的信息素质以及应用能力的高低,是电子政务能否落实的关键,因此教育培训十分重要。政府应下大力气狠抓以计算机为主的信息化培训工作。首先,应加强培训和各种资格认证。组织典型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专业咨询公司和系统集成商等专家资源为政府工作人员提供培训服务;其次,应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加强大专院校对电子政务人才的培养,尤其重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为电子政务建设输送大量的专业人才;第三,应尽快开展对各种信息人才,如信息管理人员、电脑维修人员、信息监管人员等的职业培训和资格认证考试,为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电子政务人才队伍奠定基础。
(五)建立并完善我国电子政务法律体系。发展电子政务,立法要先行。完善的电子政务法律体系是电子政务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首先,尽快制定电子政务基本法。电子政务基本法既是制定下位法律法规的依据,又是理顺电子政务法律体系内部层次关系的前提;其次,建立健全的电子政务法律体系。它能够为电子政务提供公正透明和谐的环境。在考虑我国国情的前提下,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构筑我国的电子政务法律体系;第三,加强对电子政务标准的立法。推动政府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发展,关键是搞好整体规划,制定统一的标准。第四,加强信息安全的立法。政务信息公开可能使其安全性受到冲击,要保障其安全,仅依靠技术是不够的,还需要借助立法来解决。
电子政务在我国尚在起步阶段,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我国的电子政务不仅要进行网络建设,而且也要加强宣传力度,消除公众对电子政务的陌生感,加快电子政务的立法也迫在眉睫。只要政府给予足够的重视,采用规范化的指导方针,相信电子政务可以真正成为一个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好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