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指出,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走中国特色、科学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必须抓住主要任务,着力在发展引擎、以人为本、集约用地、融资机制、质量提升上求新求变。
一是发展引擎新。城镇化创造需求,工业化创造供给,城镇化与工业化一道,是现代化的两大引擎。但是,目前推动我国现代化进程的这两大引擎并不协同,而是呈现工业化超前、城镇化滞后的状态。2012年,中国城镇化率为52.6%,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为44.6%,二者之比为1.2。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之比远低于世界2.0的水平,更是低于发达经济体如美国4.1、德国2.6、日本2.5的水平。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引发供大于需、产能过剩、出口依赖等一系列困扰发展和转型的问题,亟需用好城镇化这一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促进供需协调、产能消化、外部平衡。用好城镇化这一发展新引擎,在城镇化上走出一条新路,有利于释放内需巨大潜力,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也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二是以人为本新。城镇化是人口由农村向城镇转移、产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产业升级的过程。但由于土地、财政、户籍等制度改革不到位,引发了产、城、人不协调的“半城镇化”问题。目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滞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17个百分点,有2亿多名农民工难以享受到城镇基本社会公共服务,他们的收入、就业、住房、社保、子女就学等都成了难题。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健全“地动”促“钱动”、“钱动”促“人动”机制,构建差别化的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制度体系,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着力推动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三是集约用地新。土地是城镇化不可或缺的载体。从理论上分析,城镇化可以节约土地,但从实践来看,在现有土地制度下,城镇快速扩大,农村难于减小,土地利用方式极为粗放,耕地平均每年减少600多万亩,日益逼近18亿亩的耕地红线。推进新型城镇化,必须立足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的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四是融资机制新。城镇化过程中将产生对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公共服务的大量投资需求,资金需求量大,建设周期相对较长,投资回收周期往往更长,相应的建设资金保障是一个重要环节。一般来说,城镇化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税收、基于使用者付费原则的项目收益以及通过发行市政债或类似债务工具从金融市场融资等三个渠道。推进新型城镇化,必须基于城镇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提升以及土地、房产带来的未来收入,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建立地方主体税种。在完善法律法规和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基础上,建立健全地方债券发行管理制度。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在发挥好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重要作用的同时,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放宽市场准入,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处理好城市基础设施服务价格问题,既保护消费者利益,又让投资者有长期稳定收益。
五是质量提升新。城镇化要让城市的现代文明、城市的活力涌到农村去,让农村充满着城市的生机和活力;同时也要让农村的田园风光来点缀城市,使城市的生活环境环绕着优美的田园环境。但目前我国城镇化质量远未达到这一水准, “建筑洋了、特色没了,档次高了、生活难了,城市大了、空间小了,人口多了、交往少了”是突出问题。推进新型城镇化,关键是提升质量。要注意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既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发挥政府在创造制度环境、编制发展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职能。要强化产城融合,根据城市资源禀赋,发展各具特色的城市产业体系,强化城市间专业化分工协作,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要坚持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延续城市历史文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