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是信息消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信息消费以智慧城市为载体,把各个领域都涵盖进去了。国家有关部委和各地政府高度重视智慧城市建设,但是存在不少问题,第一就是粗放,各地方各自为政,低水平简单重复建设,其实最主要的根源是在于智慧城市的运营主体不明确,是政府、是企业还是某一个运营商?这是很大的问题。第二是消费者的权益如何得到保护。建议智慧城市一是要在模式上突破,它是城市发展模式和管理模式创新的一次变革,从这个高度看,我们要打破部门界限,实现部门间的协同才能完成;二是要解决资金来源,是投资的资金还是消费的资金来拉动?因为这些是在两个渠道上进行管理的,而政府很擅长的是投资的方式,但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如果没有人买单,再多的投资也没有用;三是要尽快确立智慧城市建设的主体,这就涉及一个建立产业生态的问题,谁来提供网络、谁来提供IT、谁来整合数据?政府虽然掌握了数据,但不同部门间利益的因素导致数据很难整合,如果这个任务完不成智慧城市也很难实现。
实际上这些问题,在根本上反映一个最基础的问题,即在智慧城市建设中谁作为信息消费的提供者,谁作为消费者的问题。消费者也分成公众消费者和政府。另外,农村信息化是一个巨大的消费市场,但是农村的消费能力不够,要解决的问题是要启动这样一个消费市场。这个市场原来是靠运营商推广,但没有形成消费者的规模,希望引起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来促进信息消费有关政策在农村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