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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有云南特色的城镇化发展道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17  来源:《社会主义论坛》  浏览次数:1967
核心提示: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对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工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秦光荣亲自部署、亲自推动, 2011年 9月 5日,省委、省政府在大理召开了全省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工作会议。国土资源部对这项工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将云南确定为首批全国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试点,徐绍史部长等部领导亲赴云南给予帮助指导。各州市和国土、发改、住建、林业、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切实加强规划、项目、资金、政策、审批等多个层面的合作衔接,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共同推进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
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对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工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秦光荣亲自部署、亲自推动, 2011年 9月 5日,省委、省政府在大理召开了全省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工作会议。国土资源部对这项工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将云南确定为首批全国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试点,徐绍史部长等部领导亲赴云南给予帮助指导。各州市和国土、发改、住建、林业、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切实加强规划、项目、资金、政策、审批等多个层面的合作衔接,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共同推进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是耕地得到有效保护。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城镇近期建设规划调整完善和联合审查,全省重新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7894.5万亩,增加坝区基本农田 318.9万亩,实行特殊保护,牢牢守住基本农田保护这根红线。

二是建设用地空间得到有效拓展。通过调整完善规划,全省到 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 260.92万亩,有效缓解建设用地不足的瓶颈制约。

三是试点项目进展顺利。大理市、麒麟区、红塔区、宜良县等一批试点项目进展顺利,探索出城镇上山 10种类型,涌现出一批工业上山的典型。

四是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一些州市将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和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规划管理体制、统筹协调机制、监测督查机制,创新投融资机制,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实践充分证明:省委、省政府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的决策部署,符合党的十八大精神,符合城镇化发展规律,符合云南发展实际,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一年多的实践,更加坚定了我们进一步做好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下,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也是支撑中国经济未来 20年乃至 30年高速增长的最大动力。如果说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在某种意义上主要是创造供给,那么城镇化则主要是创造需求。城镇化不仅是引发消费需求、带动投资增长、推动经济服务化的重要途径,而且是培育创业者和新型农民、实现安居乐业市民梦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报告把推进城镇化作为着力解决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结构性问题的重点之一,强调要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报告指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强调要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报告在部署生态文明建设时提出,要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党的十八大报告的这些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对我们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云南山地多、多民族聚居、农村人口比重大,各州市、县(市、区)发展极不平衡,地理环境、资源禀赋、风俗人文等差异很大,推进山地城镇建设,既要遵循城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借鉴国际国内推进城镇化的有益做法,又要符合云南实际,适应云南工业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做到坚持工业化与城镇化良性互动,避免缺乏产业和人口支撑的“空心城镇化”;坚持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同步解决“三农”问题,避免城乡脱节的“片面城镇化”;坚持以绿色、低碳、可持续为特征,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的“粗放城镇化”;坚持用科学规划引领和保障,避免遍地开花、盲目随意的“无序城镇化”;坚持以人为本、群众主体,避免人为推动农民进城的“被动城镇化”,努力探索一条以人为本、城乡统筹、产城融合、“四化”协调、绿色发展、多元形态的新型城镇化路子。

第一,要在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上下功夫。国土是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是最大的集约节约发展。由于历史和自然的原因,云南城镇呈“ T”形集聚,空间分布不尽合理,中部城镇较多、边疆地区较少,东部比较密集、西部比较疏散,大城市和中等城市发展严重不足。面向未来,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各地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着力改变现有城市建设“摊大饼”式的空间扩张形态,最大限度地利用好云南得天独厚的江河、湖泊、山林、湿地等自然禀赋,保护、挖掘和创造城镇独一无二的个性、品质与形态,使城镇风貌、景观形态、建筑风格与自然环境融为一体,彰显和创造人与自然、城镇与环境的和谐之美,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要加快建设以昆明为中心,包括曲靖、玉溪和楚雄的滇中城市经济圈,加快一体化步伐,努力成为带动云南发展的核心增长极。要依托昆明至河内、昆明至皎漂、昆明至曼谷、昆明至密支那 4条对外经济走廊,昆明 -文山 -广西北部湾 -广东珠三角、昆明 -昭通 -成渝、昆明 -丽江 -香格里拉 -西藏昌都 3条对内经济走廊和沿边开放经济带建设,合理布局省域中心城市和中小城市发展,推动形成以曲靖、玉溪、大理、个(旧)开(远)蒙(自)、文(山)砚(山)丘(北)、昭(阳)鲁(甸)等省域中心城市为核心、周边小城市和中心镇为依托的城镇集群。要沿主要交通干线和边境线,培育发展一批中小城市和城镇,加快发展芒市、瑞丽、景洪、河口、腾冲等边境口岸城市和一些口岸城镇。要把县级市、州府所在地和发展潜力大的县城、中心镇、特色小镇作为城镇化推进重点,提高规划建设标准,提升综合承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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