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游客服务智慧化和旅游管理智能化水平,龙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智慧旅游城市建设工作,从四个方面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抓好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旅游局局长、市数字办主任为副组长的龙岩市智慧旅游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智慧旅游城市建设工作。在市旅游局办公室加挂“龙岩市智慧旅游城市建设办公室”牌子,承担龙岩市智慧旅游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是抓好规划编制。完成了《龙岩市智慧旅游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了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规划处、国家旅游局信息中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评审组评审。为实现资源共享,龙岩市旅游局委托市数字办组织编制《龙岩市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建设总体方案和平台设计》,目前已进入总体规划和平台设计招投标前期阶段。
三是抓好资金统筹。根据规划,2013年到2015年,龙岩共实施智慧旅游项目27个,计划总投资1.51亿元,其中政府投资4892万元、旅游企业投资1052万元、供应商投资9200万元。2013年,市财政拨付智慧旅游试点城市建设前期工作经费和项目启动资金300万元。
四是抓好工作推进。目前,智慧旅游试点城市建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电子触摸查询系统开通运行,7月份拟在全市旅游景区、酒店、机场、车站安装100台旅游信息查询触摸屏。完成了龙岩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开发,7月底将上线运行。实施了龙岩旅游网中英文改版工程,建立了旅游网络营销平台,全市旅行社全部实现电子派团单。推行了旅游电子政务系统,在局机关部署协同办公系统,公文收发、信息报送、督察督办、电子邮件、会议通知、领导批阅等全部实现电子传输。同时,智慧旅游企业建设也顺利推进。
据了解,在省旅游局的支持帮助下,2012年底,龙岩市正式列入全国第二批“智慧旅游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成为我省继福州、厦门、武夷山后第四个智慧旅游建设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