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7日,工信部正式公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要求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电信运营商)在试点期内与两家以上民营转售企业开展合作。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将可以通过租用电信运营商的网络,向消费者提供基础电信服务。
无可置疑,民间资本的进入将进一步刺激整个电信行业的活力,更加充分的竞争也会给飞速变化的市场带来无限可能。不过,国内电信行业引入虚拟网络运营商的最佳时机已经过去,虚拟网络运营商的成功并非易事。
虚拟运营市场开放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虚拟网络运营商还是一个陌生的名词。虚拟网络运营商不同于基础电信运营商,它不需要拥有或自建电信网络,而是通过租赁基础电信运营商网络的方式从事某一类基础电信业务及服务。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就已经开始尝试引入虚拟网络运营商,并希望以此来改善当地的电信市场竞争环境。在中国内地,多年前也曾发起过关于“放开对虚拟网络运营商管制”的讨论,但之后接踵而来的电信重组、3G牌照发放,使得虚拟网络运营商的准入问题被搁置。
直到2012年6月,工信部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的文件,关于虚拟网络运营商的准入问题被再次提及。
这份文件为民间资本真正进入电信行业打开了政策之门。近一年之后的2013年5月17日,工信部正式公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为起点,虚拟运营市场得以开放。
管理咨询公司Value Partners认为,开放虚拟运营市场、引入民间资本,将会刺激整个电信市场的活力,更加充分的竞争也会给这个飞速变化的市场带来无限可能。
这种变化所带来的直接影响是,民间资本的进入将为整个电信行业带来一些优势资源,加速整个市场的创新速度,为用户带来更好的使用感知;用户则可以更便捷、丰富、低廉的方式购买和使用移动通信业务及增值服务。
同样不可忽视的是,市场的新进入者将有效弥补基础电信运营商的不足,为电信运营商带来一些机遇——表面上看,虚拟网络运营商会对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这些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市场地位构成挑战,但长远来看,基础电信运营商可以从未来的市场变化中挖掘价值。
比如,基础电信运营商向虚拟网络运营商出租网络,可以提高资产利用率、摊薄成本。与此同时,基础电信运营商可以利用虚拟网络运营商在渠道、细分市场等方面的优势,来弥补自身在用户覆盖或服务上的薄弱环节,从而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
最佳时期已经过去
尽管开放虚拟运营市场可以极大地推动电信行业的进步,即将进入的民间资本也可以深入挖掘电信市场,但从国内电信行业的发展进程来看,这一政策已明显晚于市场的脚步。
分析人士普遍认为,引入虚拟网络运营商的最佳时机应该是在三四年前。那时,国内电信行业已经完成新一轮重组,三家电信运营商的竞争进入白热化阶段,3G业务开始普及。更为关键是,移动互联网刚刚起步,电信行业的竞争还停留在运营商之间,OTT并未兴起,国内电信市场的巨大潜力也没有被挖掘出来。
如果在那时让民间资本以虚拟网络运营商的身份进入电信市场,那么,市场竞争将提前加速,传统的电信运营商也有可能尽早获得在“管道智能化”改革途中所需要的合作者。
正如前文所述,基础电信运营商与虚拟网络运营商之间的良性合作,能够使前者在提供网络通道的同时获得业务收入分成,有效提升网络利用率,分摊运营成本;与此同时,虚拟网络运营商也可以帮助基础电信运营商拓展新的细分用户市场。
但遗憾的是,虚拟网络运营商准入政策的迟到,让国内电信市场错过了最佳的开放时期。如今,电信行业已经不再只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之间的竞争,OTT业务的兴起不仅对电信运营商的传统业务(语音、短/彩信)造成冲击,也让电信运营商丢失了“移动互联网运营主体”的地位。
分析人士认为,在市场竞争已经足够激烈的当下引入虚拟网络运营商,对于改善电信市场竞争环境的意义已不如从前。不过,从弥补缺失领域、扩张市场的层面来看,虚拟网络运营商对于基础电信运营商来说还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其中最主要的意义在于价值创造,也就是说,电信运营商可以将虚拟网络运营商的进入看作一个创造价值的机会。只不过,电信运营商需要在竞争及合作的过程中解决一个关键问题——如何从为虚拟网络运营商提供网络上创造价值,如何构建合作方式并降低风险。
完善体系过程艰难
基础电信运营商与虚拟网络运营商合作的走向,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双方的战略利益。如果双方能够进行有效的合作,那么这两类企业都有机会建立新的商业模式,电信运营商也能够在新的竞争环境下获利,尤其是在尚未站稳脚跟的移动互联网领域。
但不可忽视的是,电信市场向虚拟网络运营商的开放,将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道路,即使已经有了政策导向,也需要企业之间的长期磨合。
一方面,受到固有思维的局限,基础电信运营商往往并不欢迎虚拟网络运营商。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支撑体系对于虚拟网络运营商来说也是一个艰难的过程——虚拟网络运营商要想在市场中占领一席之地,就需在业务上有很大创新,并且对服务的各个环节设立完善的支撑系统,包括人员的召集,系统的建设等等。
这就是为什么虽然全球已有一千多家虚拟网络运营商,但真正成功的案例少之又少。从全球范围来看,虚拟网络运营商的成功绝非易事。比如在中国香港地区,润迅通信等多家企业在十多年前就已经获得了虚拟运营商牌照,但这些企业至今也没有完全站稳脚跟,主营业务已变成呼叫外包。
但在全球众多虚拟网络运营商中,也有一些相对成功的案例,比如英国的Virgin Mobile。据了解,依靠在品牌和内容等方面的优势,Virgin Mobile目前已成为英国第五大移动运营商,占英国移动通信市场5%的份额。
同样较为成功的还有澳大利亚的虚拟网络运营商Woolworths。据悉,这家企业从澳大利亚电信市场最薄弱的环节“预付费套餐”入手,利用自身作为食品零售商的巨大消费群、丰富的营销方式以及低廉的价格占领当地市场,并且没有与基础电信运营商产生直接竞争。
Value Partners综合了全球多个案例的研究报告认为,虚拟网络运营商是电信市场发展的一个必经之路。但虚拟网络运营商要想成功,就必须对目标用户有准确的定位,辅以相应的产品价值、品牌以及分销渠道,并与基础电信运营商进行有效的动态合作。